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低效闲置企业整改措施的问题,以及和低效利用土地解决办法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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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的土地那么多,国家应该怎么解决
国家这两年搞的土地确权你知道吗?就是为了处理土地的闲置问题。
确权之后如果你有能力又想种地,你就可以承包下来,注意最少可能你都要承包50――100亩,如果你没有能力又不想种,就有其他有能力的人承包,你的土地谁种植,谁给你租金。这样你也能提高收入。反正以后土地再也没有抛荒的情况了。
因为他们发达国家农产品之所以便宜,就是因为是大面积种植,目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简单种植的收益。
低效闲置企业整改措施
(一)依法依规。企业闲置土地、低效用地认定和处置在尊重历史,充分考虑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分类处置。以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为主要目标,根据企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分类制定可供企业选择的多种处置方式,避免“一刀切”式政策调控伤害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三)盘活存量。对清理出来的企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制定处置方案,规范处置流程,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产出率。
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
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
1.因企业自身原因,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2年以上未竣工的;
2.已竣工2年以上,但投资强度达不到出让合同约定标准50%以上或土地产出率低于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50%的;
3.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1年以上的。
征地预存款管理办法
建立征地预存款制度,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是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有利于减少征地的盲目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有利于依法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
一、征地预存款制度是指申请用地单位在征地报批材料报送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之前,将依法计列的征地补偿费足额预先存入征地预存款专户,确保征地补偿款能够及时足额兑付的管理制度。
征地预存款原则上包括征地所需的土地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不包含城市房屋拆迁费用。对于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或意向用地单位缴纳征地预存款;对于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征地预存款由项目用地单位缴纳。
二、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开设征地预存款专户,并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管理。征地预存款数额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进行核算。申请用地单位依据国土部门出具的预存款通知单按期缴纳至专户。财政部门出具预存款缴纳凭证作为县(区)政府报批建设用地的必备材料。
三、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土地征收批复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转送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按批次或项目提供征地具体批复信息,包括:国务院或省政府批文、批次或项目征地情况明细表(村居名称、征地面积、区片价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社保费用等)。县(区)财政部门必须在征地批准后3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兑付到位。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直接兑付产权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兑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征地预存款不计利息,多退少补。征地预存款不足的,国土资源部门应督促用地单位足额补缴。土地征收部分或全部未获批准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通知财政部门及时将征地预存款部分或全部退回申请用地单位。
五、征地预存款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同建设项目、批次建设用地的征地预存款不得混用。
六、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征地预存款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征地预存款专户中调度挪用资金。对发现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行征地预存款制度。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实施细则。
八、各县(区)报送建设用地报件时,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编制说明中说明征地预存款制度建立情况及预存款数额,并附具征地预存款缴款凭证。凡征地补偿费用未足额缴纳到预存款专户的,市国土资源局不予受理征地报件。
九、收回国有土地需要进行补偿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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