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秋瑾留下的所有照片都穿着和服(秋瑾为什么像日本人)

晚清老照片 秋瑾穿男装英姿飒爽,贵妇涂口红只涂下嘴唇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为什么秋瑾留下的所有照片都穿着和服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为什么秋瑾留下的所有照片都穿着和服的知识,包括秋瑾为什么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秋瑾和鲁迅当初为何剑拔弩张你怎么看
  2. 为什么古代的中国人喜欢围观砍头他们不会感觉害怕和恶心吗
  3. 为什么秋瑾留下的所有照片都穿着和服
  4. 秋堇的主要故事

秋瑾和鲁迅当初为何剑拔弩张你怎么看

“秋瑾刀斩鲁迅”的公案,从头到尾是“历史发明家”移花接木的结果,并非事实。

但鲁迅与秋瑾在日本期间,的确曾有过一定程度的冲突,也正是基于此,才有了后面“秋瑾刀砍鲁迅”谣言的盛行。

鲁迅去日本留学是官费生,而比鲁迅大了6岁的秋瑾则是自费去日本留学。1905年,面对日益蜂拥而至的中国自费留学生,日本很有些吃不消。

这一来是因为人数实在太过庞大,自日本允许清国留学生赴日后,日本的中国自费留学生在短短三年时间里迅速增长了16倍,由最初的600人暴增到8000多人;二来是因为相比经过筛选的公费生,自费生的素质相对较低,这严重影响了日本的正常教学秩序。

于是,日本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迅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这就是1905年11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颁布的《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只公私立学校之规程》。

这个规程是用日文发布的,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再次证明了日本发布这个规程是相当必要的。因为,大部分自费生日语并不过关,于是自费生将日语中管理、规范一词翻译或者理解成了“取缔”。

紧接着,以秋瑾为首的激进派开始认为这是日本与清政府勾结的结果。当时的国内,清政府与逐渐兴起的早期革命派已经开始出现对立。

不久后,坚决反对清政府的的留学生陈天华为反对规程而在东京大森海湾愤而蹈海自杀,时年30岁。

随后,秋瑾等在陈天华的追悼会上发起了为反对“取缔”集体回国的集会。而鲁迅等则认为,这个规程很有必要,它和清政府也完全无关,并不存在所谓日本与清政府勾结。因而,留学生完全没有必要为此表现得情绪如此激动并嚷嚷着集体回国。

在追悼会上,作为召集人的囚禁还在会上掏出日本刀插在讲台上说:

‘如有人回到祖国,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从此处看,秋瑾虽然与鲁迅确实存在观点不一的情况,但秋瑾的“一刀”却并非针对鲁迅或者具体的任何人。可“历史发明家”却掐头去尾地把“如有人回到祖国”这个前提去掉了,这样一来,这段话便可以直指鲁迅等不愿意回国的留学生了。

实际上,秋瑾虽然鼓励留学生回国,但并未强制要求所有留学生照做,自然也并不会觉得所有不回国者都是“投降满虏”必须“吃她一刀”的人了。

综上:鲁迅与秋瑾并无真正的直接冲突,“给鲁迅一刀”更是谣言一桩了。

这点,从后来鲁迅的文章中便可以论证。从鲁迅后来的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虽然不太赞同这个浙江老乡秋瑾以前包括后来的一些做法,但他对她非常欣赏,他甚至为人们后来不再记得秋瑾的牺牲而哀呼过。

1907年,秋瑾留下“秋风秋雨愁煞人”的著名诗句从容在浙江就义后,鲁迅非常愤怒。鲁迅在《范爱农》一文中写到:

“不久,秋瑾姑娘在绍兴被杀的消息也传来了,徐锡麟是被挖了心,给恩铭的亲兵炒食净尽,人心很愤怒。”

鲁迅还以秋瑾为原型写下了著作《呐喊》中的《药》篇。《药》一文中未正面现身的主人公夏瑜就是暗喻秋瑾(夏对秋,瑜对瑾),而《药》中的两个家庭“华家”和“夏家”则是指中华民族。

这个故事读者诸君在课本中都学习过,讲的是:

“华家儿子华小栓得了痨病,夏家则出了革命者夏瑜。华家的病需要吃人血馒头,而夏瑜的血则通过刽子手转移到华家。华小栓吃了蘸有夏瑜人血的馒头,毫无作用,华家和夏家的人一起走进了坟墓。”

鲁迅借此来表达国人对秋瑾为革命献身的麻木,当然也暗讽了秋瑾革命脱离人民大众的愚昧。当然,主基调还是鲁迅对秋瑾(夏瑜)的赞颂,在文尾,鲁迅还写到:

第二年清明时节夏瑜坟头出现的花环,“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

鲁迅是借此表达他对秋瑾的缅怀之情,也是他对这“寂寞奔驰的猛士”的慰藉,说明革命者仍被怀念,革命的火种不会被扑灭,是黑暗中的希望。

除去此文外。鲁迅还在多篇文章中讲到过秋瑾,在《病后杂谈》、《病后杂谈之余》等文中他多次提到:

“轩亭口离绍兴中学并不远,就是秋瑾小姐就义之处,他们常走,然而忘却了。”

鲁迅在其《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则写到:

“秋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后暂时称为“女侠”,现在是不大听见有人提起了。”

如此频繁地提及世人忘了这个女侠,可见鲁迅在内心深处是极其希望她的牺牲能被世人铭记的,这也间接说明了鲁迅与秋瑾的情谊之深。

实际上,至始至终,鲁迅与秋瑾都是志同道合的,所不同的只是具体罢了。他和她,大约可以用“君子和而不同”概括之。

为什么古代的中国人喜欢围观砍头他们不会感觉害怕和恶心吗

先说我经历的一件事,以作答题的引子。

那是过去当记者时的一件往事。我那时在一家电视台当记者,一次去法院采访,一个死刑犯被当庭宣布“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完毕,法庭一阵躁动,死囚一声不吭被人拖出法庭,押上囚车。停放囚车的甬道外,站了十几个人,无人哭叫,但有人在抽泣,估计是家属,来送死刑犯的。等我走出法庭时,囚犯已经被押上车,动作好快。我看见囚犯被捆得很紧,身体都小了一号,就跟一个粽子一样,根本无力反抗,就像小鸡一样被提上车。干净利落。

院子里停了三辆车,囚犯坐的带铁栅栏的大面包车在中间,前后还各有一辆押送车。现场很是安静,不对,是一种明显能感觉到的肃静。毕竟一条生命即将被剥夺,不管死囚犯过什么恶,人们对死亡到底还是存有一种自然的敬畏。我透过面包车玻璃,隐约看见有武警坐在里面,大概是负责执行的战士吧——搁古代,叫刽子手。

(为了说明“围观杀人”不是中国特有的风景,本文皆采用西方的画像/皇帝不称朕)

这时,一个我采访的法官走出来,把手包往腋下一夹,轻松地跟我打招呼,是无声的那种招呼。我问他:“你也去?”他笑笑:“我得去啊。”我瞟了眼囚车,“哦”了一声。没想到他接着问我:“你去不去?”

我们说的“去”,目的地就是执行死刑的刑场。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在那个城市,杀人的刑场就在市郊一块空地上,周围还散住着不少村民。不是如人们想象的,刑场总在极为荒僻的所在。枪毙人也很简单,去了,把场子一围,令死囚跪倒,“啪”,后脑来一枪,犯人倒毙,法医验尸,尸体运走,撤,完事儿。死刑执行结束,刑场只剩下一摊污血。选择离中心城区那么近,而且就在公路旁的一个地方,唯一的缘由,可能是因为那里离火葬场近吧?

事实上,古代更邪性,杀人都在城市的最热闹所在。比如北京的刑场,就在宣武门外的西市,周围店铺林立,商旅如织。

古代杀了人,还有“暴尸”“枭首”的习惯,前者就是把没了脑壳的尸体在原地放几天,后者则是将死囚的脑袋装一个小木笼里,高高挂起来(多挂在城门上,枭首往往是重犯,脑袋有挂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杀人又称“弃市”。市是指市场,那何为“弃”呢?它关联着一种说法,即古代杀人,是“天子与臣民共弃之”。在闹市杀人,就是一种“共弃”的形式,就是要让老百姓都来看,相当于开一个法制教育的现场会。可以说是,公开行刑,是人类残酷司法的最为极端的仪式化展示。所谓仪式化,就是供人们来合法观瞻的,是政府允许,甚至是鼓励的。

而群众来看杀人,有一个前提性的共识,就是被杀之人,都是罪大恶极之徒,他们来拍掌叫好,扔菜叶,吐口水,都是正义的行为。一边观看砍脑壳,一边还可以宣扬道德与正义,何乐不为?何况除了看热闹的,其中还夹杂了许多想吃人肉、吃人血馒头的呢!

现代以来,司法观念变迁了,特别残酷的刑法已不合时宜,也很少再在闹市公开杀人(少数特殊情况例外)。但我国一直保留着以“人民参与”为特点的公开宣判和游街示众的习惯(我记得在九十年代“万人公判大会”之类的活动还较为常见)。到今天,犯人也有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观念开始普及,再想观此“盛况”,就比较难了。

当然记者总比一般群众多一点“看稀奇”的机会。那位法官问我去不去,我不知他是怎么想的?是让我完整地了解所报道事件的始末,还是给一个让我看稀奇的机会?——毕竟看杀人,已是一种特权和很难得的机会了。

我没有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说:“我,就不去了。”于是,法官和我点个头,就自己上车去了。

这件事我印象深刻,多年之后,当时场景的片段依然留存在记忆里:一个夏天,白花花的一片。

通过我的选择,我了解了自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当然也是一个软弱的人,至少我没有暴民的基因,心里也没有残酷的种子。因为,我不愿意通过“观赏”真实的人类之死而获得快感和增长见闻。

最后我要说的是,公开杀人,群众围观,集体狂欢,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也是“西洋景”。在此我推荐两部刚刚看完并且十分喜爱的书给大家(如下图),看官,可别只知中国事,便不自觉地只妖魔化中国哦。

(此书名为《忠实的刽子手》,本文图片都来自该书)

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活活残害至死,的确能令人产生不适感,甚至恶心呕吐,但许多人就是愿意享受这种异样的刺激——他们要的就是这种观看恐怖片的感觉。这种普遍性的心性,恐怕便是潜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恶灵吧。(文/皇帝不称朕)

为什么秋瑾留下的所有照片都穿着和服

问题问得不准,秋瑾留下的照片,不是都穿和服的好吧,咱上图为证,至少三张:

这三张“非和服照”,除了一张是女装,其他两张都是男人装。秋瑾的女装照应该在28岁之前,因为28岁是她心理上变成男人的分水岭。当时,她老公在北京中央政府的户部做小官,秋瑾和孩子随同在京。与老公闭塞的老家湖南相比,京城令秋瑾大开眼界,接触到了很多新人新事新媒体,使秋瑾的精神世界迅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特别是她看到陈天华的《警世钟》与《猛回头》,彻底变了个人,专门填词《满江红》,写出了著名的一句话:“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秋瑾:《满江红》,郭蓁:《漫云女子不英雄:秋瑾诗词评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35页)如今在她眼里,老公成了保守落后的小公务员。再后来,她干脆抛弃老公和孩子,去日本寻找真知。

秋瑾之所以给人留下总穿和服的印象,是因为她那张拿短剑的照片太出名了,表现了“鉴湖女侠”的气质。其实,有点过度解读了。这里复原下当时拍下这张照片的情景:秋瑾穿上和服准备拍照的时候,不知道手该怎么放,朋友看着也别扭,刚好旁边有一柄短剑,建议秋瑾拿在手里。果然,一拿上就和谐了合适了。

被斩首前,秋瑾恢复了女人本性——要求行刑时不要剥光她的衣服。她的一个学生事后画出了秋瑾英勇就义的场景,尽管能找到的图片很模糊,但依稀可以看到一代女侠的最后时刻,让人慨叹。

秋堇的主要故事

?秋瑾:自小习武,嫁小四岁的丈夫,曾拔刀与鲁迅相争,情困监斩官

秋瑾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伟大女英雄。

自小,她就显示出了许多非凡之处。

比如说,她不爱红装爱武装,喜欢穿男人的衣服,喜欢舞枪弄棒,很早就和表哥一起跟随舅父习武。

关于秋瑾爱穿男人衣服这一点,直到她嫁夫生子,她依然改不了,以至于被她的日籍朋友服部繁子后来在《回忆秋瑾女士》一文中说她患有易装癖。

秋瑾的曾祖、祖、父三代仕清。

她的祖父秋嘉禾在同治四年(1865年)八月以第124名在杭州秋闱中举,先后担任了厦门海防厅同知、福建南平知、福建云霄厅同知等职。

因为这个缘故,秋瑾虽然祖籍为浙江绍兴山阴县,出生地却是福建省云霄县城紫阳书院(七先生祠)。

秋瑾的兄长秋誉章资质平平。

秋瑾却生得天资聪慧,不到10岁,就熟读了《四书》《五经》,11岁便学会写诗填词,并且诗词的立意和格调都非常高。

祖父秋嘉禾因此常常发出长叹,说:“阿瑾错生为女儿身了,如果是个男孩,定然是人中龙凤啊。”

祖父的叹息,让秋瑾更加坚定了要自己像男儿一样建功立业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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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死后无人收尸 儿子成富商,女儿是飞行员,兄妹皆死于脑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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