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如何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三种方式)

劳动纠纷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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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如何维权
  2. 劳动纠纷,如何仲裁

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如何维权

农民工在我国劳动者队伍中占了很大比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因为其弱势地位,经常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渠道,那么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如何维权?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希望能给广大农民工朋友带来帮助。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

2、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

3、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还没有为农民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没有保证。

二、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为农民工维权?

1、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因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不同,前者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工亡等劳动关系纠纷适用劳动法律,待遇较高,赔偿数额较多;劳务关系(如装空调、雇保姆、学生打工)适用《民法通则》区分过错责任,按民事赔偿处理。

2、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用人单位不得设定担保或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合同中如出现“工伤责任自负”、“试用期内不能结婚”和“合同期内不能怀孕生子”等条款违法无效,而且自始无效,就算双方签字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罢工”。

5、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由此可见,正是因为农民工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种种问题,所以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农民工劳动合同法的知识要有一定了解,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注意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理解,防止不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出现。当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农民工也要懂得如何进行索赔。总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重要法律武器,农民工一定要加强对这方面的学习。

劳动纠纷,如何仲裁

一、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我先梳理一下你反映出的问题:

1.因新冠疫情原因,在家隔离两个月未上班;

2.复工后,单位以自己的岗位被别人代替要自己重新找工作,但未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单位工资的发放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银行打卡,一部分通过老板私人账户发放;

4.单位未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5.在单位工作6年,单位是于去年3月,即2019年3月份才开始给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现对你的问题一一解析:

1.因新冠疫情原因,在家隔离两个月未上班

按照《人社部等单位关于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单位应支付2月份工资和3月份生活费。

2.复工后,单位以自己的岗位被别人代替要自己重新找工作,但未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这种行为其实是用人单位的变相辞退行为,但是用人单位却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不出具任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这种情况的处理分两种方式:一是如果还希望在此单位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单位要单方面调岗,未和劳动者协商,可通过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内容。二是如果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可通过仲裁委员会要求经济补偿金。

3.单位工资的发放分两部分

可通过到银行打印工资发放流水作为单位和自己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4.单位未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不存在,因为你说过,单位已经为你缴纳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的前提是单位必须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拿着合同去备案才能立户交保险。所以如果单位给你缴纳了保险,百分百单位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劳动合同是别人代你签订的,你本人不知情。

5.在单位工作6年,单位是于去年3月,即2019年3月份才开始给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你在单位工作6年,单位现在仅仅给你缴纳了1年左右的保险,明显是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针对这些,提供建议如下:

1.首先确认一下自己是否还希望在这个公司工作,我想既然都这样了,估计很难再留在这个公司了,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第一项必须为“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因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先,这样情况下你个人离职也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工作满一年,支持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3.可要求单位支付疫情期间2月份的工资、3月份的生活费。

4.社会保险事项是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你可以通过打印6年以来的工资发放流水、到社保中心打印单位为你缴纳保险的凭证等资料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你依法办理社保登记,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补缴时个人需要承担个人部分吆)。

四、需准备的证据材料

1.工作六年以来的工资发放流水(包含老板私人账户所打款项),到银行柜台打印(要求包含对方信息)。

2.到社保中心打印单位为你缴纳社保的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

3.平时在工作中保留的关于工作的一些证据材料,单位加盖公章的最好。

4.单位工作群的聊天记录等。

5.和单位法人的通话记录等等。

6.工服、工牌等其他证据。

关于本次劳动纠纷,如何仲裁和宁波劳动纠纷在线解决办法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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