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对非法放贷有明确定义,面对非法放贷者的起诉,应如何做(非法放贷银监局怎么处置)

又有银行大案,12人获刑 放贷7.38亿,竟有7.22亿没按期收回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人民银行对非法放贷有明确定义,面对非法放贷者的起诉,应如何做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人民银行对非法放贷有明确定义,面对非法放贷者的起诉,应如何做的知识,包括非法债务问题及解决办法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对付欠钱不还的人,有什么快速有效的办法
  2. 离婚后针对恶意债务应该如何解决
  3. 遇见非法催收该怎么办
  4. 人民银行对非法放贷有明确定义,面对非法放贷者的起诉,应如何做

对付欠钱不还的人,有什么快速有效的办法

对付欠钱不还的人,有什么快速有效的办法?

追债这种问题,有个现象比较尴尬。

快速有效的办法,那未必合法。合法的讨债方式,那基本很难达到快速有效的目的。

快速有效,这个常见于一些套路贷或高利贷公司。这些公司或个人为了讨债,往往会采取暴力的手段来催收债务。常见的手段有跟踪骚扰、非法侵入住宅、威胁恐吓家人等等。这种催收方式可能有一定的效果。毕竟威胁恐吓给当事人造成的压迫比起法律来的高。不过这种行为往往也容易涉嫌犯罪。我们这次刑法修正案还特意强调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四条,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这个虽然只是针对高利贷等非法债务,但也说明这类催收方式容易涉嫌违法。除了上述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以外,这类行为还容易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

诉讼自然是最合法的方式。但想要时间短,见效快,基本是不可能。一个法律程序,可能有一审、二审,强制执行。走完这些程序,一年半载都是正常的情况。特别是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是非常麻烦的问题。当事人会发现,自己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好不容易打赢官司,但最后却没有拿到钱。这方面,当事人自己也要意识到这种可能性存在。能否拿到钱的关键在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没有财产,那确实无法执行到位。

离婚后针对恶意债务应该如何解决

夫妻共同债务确实是个难题。

个人认为这个问题至少需要从如下两个阶段、两种情况分四点来回答。

情况一、恶意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夫妻并未约定分别财产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8号)》第四点、“区分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的规定,也是说非法债务,即因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中产生的债务不予保护,并不包括恶意债务;

其次,所为“恶意”并不是法律上的表述,更多的是当事人自己对债务贴的标签。就此,我的理解是:只要不是非法债务,那么仍然属于合法债务。既是合法债务,那法律肯定予以保护;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为了保护非举债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操碎了心。2018年2月18日,《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只有简单三条。1、共债共签,即原则法院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由非举债方事后追认;2、个人名义负债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别规定,即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无需债权人举证;3、个人名义大额负债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即由债权人举证,注意与第二条的区别。

综上,只要不是非法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时夫妻双方未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恶意债务仍然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然需要承担,承担的规则见上述第三点。

情况二、恶意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夫妻双方约定了分别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的相关内容,其中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就说到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在婚后个人名义负债中的适用。但需要注意的是:1、书面约定;2、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即不满足这两个条件,个人名义负债仍是夫妻共同债务。

是否恶意,参照情况一第一、二点说明。

情况三、恶意债务发生在离婚后,且夫妻并未约定分别财产制。

既然已经离婚,理论上我们认为已经完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所以离婚后个人名义负债即是个人债务了,非举债方无需再承担还款责任。

是否有举债方伙同第三人坑前妻(夫)的情况呢?有。

怎么处理?参照情况一中第三点处理。

同样,是否恶意,参照情况一第一、二点说明。

情况四、恶意债务发生在离婚后,但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

这种是最简单明了的,财产在婚前、婚后以及离婚后都是各自的,不存在交叉,也没有共同。那么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能是个人债务了,非举债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是否有举债方伙同第三人坑前妻(夫)的情况呢?有。

怎么处理?拿出书面约定来。

同样,是否恶意,参照情况一第一、二点说明。

综上,由于题目的开放性,导致回答的复杂性。债务不管是否恶意,都是不能回避的。怎样解决,就看对应上述的第几点。

说句心里话,作为从业者,惟恐不能穷尽……

遇见非法催收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

说实话,天天都有关于网贷、高利贷、催收、被催收的帖子。不知道为什么老有人提这些问题。

以下发表本人观点,请勿喷。

中国没有什么所谓的高利贷,为什么?因为只要是存在的,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是吧!高利贷这三个字是谁说的?借款人说的。

甲方也好还是投资方也好,人家都为了赚钱,为什么一些平台给的回报率非常高?这些利润平台还要,投资方也会要,那么就只能是借款人来出了。

至于说催收问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然说现在国家已经在严惩一些违法乱纪的催收公司。但是,催收公司还是需要存在的?为什么?因为有人专门就靠着做老赖为生。

有时候你逾期了就已经是你的错了,那么你就好好说。作为现在的催收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和绩效挂钩的,为了钱他们什么都做的出来。所以你逾期后,一旦接到电话,那么就好好说话。然后承诺具体时间,按时还款。

说实话吧!我觉得你要是用钱,你就按着关系来。从家人,亲属,朋友,银行,信用卡,网贷。如果实在没办法借了网贷,那么利息也好利率也罢,按时还款就好了。

如果你真是打算借了就不还,也可以。只要是扛过去就是彩虹。(注:撸口子的人很多,你不要觉得借了真的可以不还,钱多钱少甲方都是会想办法让你还的,所以最好不要给自己找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作为一个从深渊里爬上来的人,真的觉得累了。现在最多用个信用卡,本身现在各大银行也在积极的想要分一杯羹,额度都不会太低,所以网贷害人害己害家庭。如果没有人借平台的钱,这些公司撑不了多久就会倒台,毕竟投资人也不是傻X。

还有就是,中国为了带动人均GDP和促进消费。已经算是默认了网贷平台的存在,毕竟每年光从这些网贷平台的税收就不是一个小数目。

写了很多,如果你看完了,证明你真的很闲,我都不知道自己再说什么。晚安(′-ω?`)晚安2017-08-22-00-59

人民银行对非法放贷有明确定义,面对非法放贷者的起诉,应如何做

目前,我国除了国家银行、合作银行(农商行)、以及批准的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人民银行都有具体规定。而对那些未经批准的网络贷款、私自设立的贷款机构以及民间借贷,没有明文禁止,和打击措施。对私自吸收存款,明文禁止和打击。私自吸收存款金额过大,除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外。当事人还要负法律责。由于民间借贷,在某种程度上,对缓解金融市场供需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国家不仅不反对,甚至还提昌一些良性的民间借贷活动。如果放贷者,不吸收存款,用自己的钱放贷,不存在“非法"放贷问题,哪怕他放高利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法律仅仅不支持高利部分,放贷者的本金及高利之下部分,依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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