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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后希望员工和企业共渡难关工资自降3个月,大家想法如何
我也是员工,从我的立场来看,我肯定不愿意自降三个月的工资与企业共渡难关。因为我没有那么伟大,没有那么无私,更没有经济实力支撑我那么做。须知,老板有老板的难处,企业有企业的难处,但员工也有员工的难处。虽然企业和员工相互依存,按理确实应该同甘共苦,但企业又和员工是相互独立且矛盾的,所以企业和员工又不大可能共渡难关。所以,企业和员工最终的关系就是纯粹的雇佣关系,即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复工后想要员工自降3个月的工资是一厢情愿而已,不可能实现的。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曾经2年都没有申请过涨工资,老板也从未想过给我涨工资,哪怕我的工作做的再出色。后来我只能主动向企业领导申请涨300元工资,结果老板都不同意,而那个时候,企业效益很好,为什么就不想想员工的困难呢。如今企业有困难了,就立马想到从员工身上降工资给自己减负。所以企业的自私行为给员工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因此当企业有困难时,员工也是自私的,是不会考虑企业难处的。所以我说企业想让员工自降3个月的工资只是一厢情愿。
此外,员工可能本身就很困难,也根本没有能力帮企业。身在职场的员工应该都深有体会,我们好多员工都有房贷车贷,而且上有老下有小,用钱的地方多的是,工资根本就不够用,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再难都没有员工困难,所以企业还想让员工自降3个月的工资帮其渡过难关,这不是为难员工嘛,所以员工是不会赞同的。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员工没有义务为了企业自降工资。如果企业真的有心,那还不如向员工做出承诺:请员工们暂时同意降低一定比例的工资,等后面企业经济效益恢复正常了,就如数补发员工当初降低部分的工资,并且一次性补发到位,然后下发一份正式文件,并且给每个员工留存一份作为证据,方便员工保障自己的权益。我觉得企业这样做,员工们就可以理解,而且即便有困难的员工都会理解的,关键是企业为什么不这么做?为什么非要让员工自降3个月的工资?员工降低了工资,企业就能够度过困难时期,可企业如果向员工承诺暂时降低工资后面补发工资一样可以度过困难,为什么企业要选前者而不选后者呢?因为企业还是有私心。所以,作为员工来说,是不会认同企业自降3个月工资做法的。
当然,也有员工愿意的,但那是有钱的员工,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量力而行,说的就是人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来做事。人家能力大,那可以降工资,那叫量力而行。咱们这种没钱的员工,不降工资,才叫量力而行,如果本身没钱还降工资,那就是自不量力了。
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
失业这么多,为啥个人养老保险,国家不降低
失业这么多,为啥个人养老保险国家不降低?你所说的个人养老保险,主要是指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国统计失业人员时,其实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当中可能会有失业人员,但是灵活就业是我国就业的一种方式,只是不需要像在岗职工那样,每天按时上下班,按月领取工资等。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的人员。一是在岗职工,在岗职工的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来缴纳,总的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二是灵活就业人员。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实就是以灵活的方式就业,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职业,但是以灵活工作和自谋职业的方式取得经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0%。从这个缴费比例来看,实际上国家已经降低了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是24%,个人缴费是20%,降低了4个百分点。而较低的4个百分点实际上是由国家来买单的。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养老保险,从总的缴费比例来看是降低了的,但是降低的实际上是统筹部分,对于个人部分实际上是保障了和在岗职工一样的水平,都是8%.
从2019年开始,为了面对国内外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国家对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进行了调整,从原来的20%下调到16%,也是降低了4个百分点。为什么要降低单位缴费比例而不是调整个人的缴费比例,这主要是由我国养老保险构成的特性决定的。因为单位缴费是计入的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计入的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主要是用于计发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主要是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降低统筹部分,不会影响退休人员今后的养老金待遇,但实际如果降低了个人缴费部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就会减少,从而减少今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也是如此,计入个人账户的8%是不能随便减少的,减少的都是计入统筹账户的12%。
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来看,实际从去年5月份开始,国家也是进行了调整的。2019年5月份之前,是按照半口径统计的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但是在5月份以后,开始采用全口径统计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统计之后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半口径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都会高于全口径统计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实际上向下进行了调整。但在缴费基数采用全口径统计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的同时,对于职工办理退休使用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还是采用半口径统计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这一降一保,实际国家不但降低了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而且在退休时还要进行兜底保障。
综上所述,面对失业人数不断增多的趋势,国家为了保就业,保民生,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整。首先调整单位缴费比例,可以减少用人单位的人力成本,促进就业人员的增加;降低缴费基数,主要是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每年增加的压力;灵活就业人员的总的缴费比例比单位缴费降低4个百分点,这也是降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压力的具体措施。在降低个人缴费压力的同时,又要确保个人退休待遇不受影响,一般都是考虑统筹部分,才能保证个人账户部分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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