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如果您还对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的知识,包括专家建议房产不让继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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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
按照我国继承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时效处理。
继承人因遗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即使继承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或者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时间未超过3年,继承人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为什么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还要花钱
您好!
题主提到的,其实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为什么不能直接继承,另外一个是为什么还要花钱。
以下就这两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为什么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合法继承人。
子女作为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当然,前提是别触发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没错。但是,并不能确定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1.从法定继承角度。
去世人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除了子女,还包括了父母、配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父母的遗产直接给到子女,有可能法律规定的其他继承人的权益被侵占了。
所以,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这是其一。
其二,即便就算父母的父母早亡、只剩下子女了,但是,去世人必有父母,怎么知道父母去世了?这时候,就要证明父母的父母也去世了。这个过程,也是子女不能“直接”继承的原因。
2.从遗嘱继承角度。
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遗嘱,那么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这时候,如果指定的继承人不是儿女,儿女一样不能继承。
为什么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还要花钱?这里我们从两个角度来说:
1.先说一下最终的过户环节。
父母的财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要收少量的工本费等。个人认为还是合理的——毕竟过户是必须的手续,办理过户的过程,办理人员还是付出了一定劳动、付出了几个“本本”的成本。
所以,这类费用收取,可以理解。
2.再说一下办理继承过程中的收费。
这个问题可能就会产生比较大的争议,而且这部分的收费一般都比较高(大几千、甚至以“万”计)。
从道理上,自己爸妈的财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应该是“名正言顺”的事儿,为什么要额外缴纳那么多费用?虽然按照现在的规定:继承所得属于“偶然所得”(白话讲,就是“白得”),但是,从“理”上很不容易让人接受。
关于这部分收费(仅讨论继承办理过程的收费,不讨论后续财产二次处置),目前唯一能让人接受的,就是直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不单独做继承——
我国已经强制取消了“强制公证”这个规定,所以,可以直接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什么公证费之类的高昂费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多数还是要求有公证书之类的“继承权”证明——办理证明的这个过程,就会产生大量的费用。
关于办理继承过程的收费,合理么?我想,这个问题还是交给大家去评判吧。只能说:就是这么规定的。
房产继承法院有传票不出庭会怎样
一、遗产官司被告不出庭后果严重吗
作为被告,如果在法院开庭时不出庭,就放弃了答辩和对原告进行反诉的权利,也失去了与原告进行调解的机会,对被告是不利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你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诉。现实中,有不少案件缺席判决后,缺席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这时才意识到,由于未及时到庭参加诉讼,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被告人的相关权利
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随着其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的扩大而日渐突出,辩护人不仅可以在刑事审判中为刑事被告人辩护,而且可以在起诉阶段、甚至于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然而,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扩大,并不能完整地说明刑事辩护制度在近现代的发展变化,因为,除了参与范围的扩大,刑事辩护人的责任的变化,也是辩护制度的一种不应忽视的重要发展。在传统的辩护理论和辩护实践中,辩护人的责任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这种解释,刑事辩护只是实体性质的,即仅仅是指针对有关刑事实体问题所进行的辩驳、辩解性的活动。不论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还是提出意见,刑事辩护均只是围绕着刑事实体法律问题进行的。
一般的刑事辩护程序都是律师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资料,然后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在开庭的时间进行刑事辩护。被告人也可以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围绕刑事实体问题进行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减轻罪行以及罪轻的相关材料
13岁孩子可以继承奶奶的房产吗父亲和姑姑放弃继承权
您好!
这种情况下,孙辈不能直接继承奶奶的房产,除非奶奶生前有遗嘱、指定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孙辈。
这里先说两个点:
只要是自然人(出生之日起即为自然人),无论年龄多少,都有合法的继承权。所以,孙辈的年龄不作为能不能继承的影响因素。之所以说孙辈在没有遗嘱、或者发生代位继承(对于题主而言,不存在这种情况)情况下不能继承,这是继承法(《民法典》中的继承篇)的规定。因此,不能继承,并非是因为年龄问题,而是继承人顺序问题。
以下说明一下,都是在法定继承前提之下。
应该由谁继承?奶奶的法定继承的顺序人包括了她的父母(如果在世)、您的爷爷(如果在世)、子女(您父亲、姑姑)。所以,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到其他继承人。
所以,这里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我们都不要了,都同意给别人,行不行?
肯定的说,不行。为什么?
第一,继承权可以放弃,但是不能转让。例如,“我的继承权我不要了,我给xxx”。这种所谓的转让行为是不允许的。第二,只要在继承还没有办理完成的情况下,财产是不属于继承人的。继承人有的只是能继承的权利,不代表着有所有权。对没有所有权的财产,不能进行任何处置行为。更重要的一点是:在《继承法》(明年废止)、《民法典》中的继承篇中,都没有涉及到任何这方面的规定:当所有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致同意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有人说了:都说了继承人同意放弃,也都一致答应给了指定人,还不行么?能不能尊重继承人的意见?抱歉,这个问题回答不了。
所以,既然这么规定的,也只能说:只能这么办。
孙辈怎么得到奶奶的遗产?就题主这种情况,需要两道手续(不讨论合不合理问题):
先由父亲继承。题主的姑姑已经同意,应该不会有什么争议。让题主父亲继承奶奶遗产份额的全部。继承之后过户给孩子。父亲再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您。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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