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还有继承法吗)

继承法 立遗嘱的5大误区,这都不知道,难怪会有遗产纠纷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专家建议取消继承遗产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为什么隔辈不能争夺遗产
  2. 自身重病无力赡养父母,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3.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住院抢救时离家走了,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4. 继承房子不过户可以吗

为什么隔辈不能争夺遗产

您好!

把题主的问题稍微扩大一下,不说争夺遗产,我们先从继承权的角度说一下。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隔辈是有继承权的:

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

一种情况是遗嘱继承。

如果满足这两种情况,用题主的话讲,是可以“争夺”遗产的。其他情况下,隔辈人没有继承权。

以下从三个方面做一个说明。为方便阐述,我们把题主问题解释为“孙辈对祖辈的继承权问题”。

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孙辈不属于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去世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这里并没有涉及到孙辈。这里有一个潜在的逻辑可以简单解释一下:

从理论上,继承人得到去世人的遗产,属于“所得”。既然有得到的,就得有付出。这里所谈到的付出更多的是指情感上的付出,例如,配偶相互的付出、子女对老人的付出、老人扶养子女的付出,等等。

在多数情况下,存在的“付出”是:

夫妻之间的相互付出。对于一个正常家庭来讲,这点比较容易理解,因为相互的爱情才走到一起。这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

父子之间的相互付出。父辈对子辈的养育,是父辈对子女的付出;子女必须要承担赡养义务,这是子辈对父辈的付出。

所以,以上两种情况,就确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再说说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前提是,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父母早亡、没结婚、没孩子。

同胞手足。这一类人应该算是最亲近的人,兄弟姐妹既有学员关系,同时又是一个“应该”相互支撑、帮扶的亲人关系。

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理论上,祖辈对孙辈的扶养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孙辈对祖辈的付出。所以,更强调的是祖辈继承孙辈,而不强调孙辈继承祖辈。

但是,以上所说,只是从大概率的家庭付出关系上来讲的,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所以,又开了两个口子:一个是代位继承,一个是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就是孙辈代替父辈、继承了祖辈的遗产。这种情况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父辈早于祖辈去世。例如: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爷爷的遗产份额中本应由父亲继承的,就可以由孙子“代替”。

这种方式的逻辑是:因为爷爷与父亲之间是相互付出的,但是父亲还没来得及享受到爷爷的“回报”就去世了。为了“奖励”父亲,让他应该继承的份额转嫁到父亲的儿子身上,就变成了“孙辈继承祖辈遗产”。

但是,本质上,并不是孙辈直接继承,而是分得了父亲应得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

个人认为,遗嘱继承是我国现行《继承法》中最灵活、也应当成为最合适的继承方式。为什么?因为完全可以出于自己的分配意愿,想给谁给谁。

我们不去探讨这里的公平性问题,但是,如果孙子特别招爷爷喜爱、或者孙子真正赡养了爷爷,而我国继承法中又没有把孙子纳入到继承人范围,这时候,遗嘱的“人性化”就体现出来了:

爷爷写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孙子。

但是需要提示的是:遗嘱写给孙子(包括给到所有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机构),这在继承法规定中,叫做“遗赠”。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就在于:受遗赠人(孙子)在得知遗嘱订立人(爷爷)把财产留给自己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必须要做出接受表示,否则就视同为放弃。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爷爷”写遗嘱把财产留给孙子,结果没做这个动作,过期了,遗赠无效。

自身重病无力赡养父母,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有资格继承父母遗产。

虽然说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但是,这个“义务”要分情况。如果自己身体健康,有赡养父母的能力而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么,儿女不但自然丧失了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而且,还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如果儿女身患重病,自顾尚且不暇,根本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而没有赡养父母,这是因客观因素造成的。这种情况一定会得到父母和社会的谅解,在父母过世之后还是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的。

不过,如果有兄妹几个的话,人家都尽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自己没有尽到这种义务,在父母遗产的分割上,自己要懂得“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要尽量让其他兄妹多分一些遗产,自己象征性地分一些即可。切莫有过分的要求,否则,对其他兄妹是不公平的。

总之,如果自己身患重病而没有赡养父母的话,自己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还是有的。不过,相对于其他已经尽了赡养父母义务的兄妹来说,自己的权利要小许多。绝不能要求与其他兄妹平均分配。否则,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准则。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住院抢救时离家走了,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您好!能否继承财产是基于亲属关系和继承方式的,所以和对方有没有出走,并不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继承人出走前有继承权,那么出走后仍然有;如果原来没有,那么之后也没有。下面将就继承方式和亲属关系两部分详细判断。

第一,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分为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优先级为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1、前两者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文书才可以支持,分别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在法律文书中指定财产给谁,谁就有权利继承遗产。当然前提是合法有效的。

2、如果没有前面提到的法律文书,或者有法律文书但是没效,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世,那么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和兄弟姐妹

第二,亲属关系

根据第一部分说明,可以很明确地判断:如果题目中所指的“继承人”是遗嘱中指定的人、或者列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有权利继承遗产。

再补充一下,第一部分中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生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样子女也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最后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不想让离家出走的继承人继承遗产,那么可以让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或者修改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其他人继承。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继承房子不过户可以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经过登记就能够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国物权法又规定了,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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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还有权利继承遗产吗,专家建议取消继承遗产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案释法 再婚夫妻有无权利继承对方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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