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遛狗不拴绳该入刑法和遛狗不栓绳建议重罚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遛狗不拴绳该入刑法以及遛狗不栓绳建议重罚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有人建议严厉打击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狗便的行为,你支持吗为什么
- 有人建议,城市遛狗不栓绳罚500,狗咬伤人狗主负刑事责任,你支持还是反对
- 网友建议:立法城市遛狗不栓绳,咬伤人,狗主人负刑责,支持吗
- 遛狗不拴绳该入刑法
有人建议严厉打击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狗便的行为,你支持吗为什么
农村都不散养猪了,在城市却在有限的小区和住宅养起狗来了,大狗、小狗各种狗,拴绳的不拴绳的狗,各种地方,白天夜晚随处可见,往地上、机动车轮上甚至电梯田大小便,让人非常讨厌!
有些狗咬人、伤人事件不断发生。在创建全国卫生城、文明城市的今天,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禁止在大中小城市居民区养狗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希望全国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下发禁止城市居民养狗文件,争创文明城、卫生城,优美的生活环境必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有人建议,城市遛狗不栓绳罚500,狗咬伤人狗主负刑事责任,你支持还是反对
这个建议不得不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就当前城市养狗的居民实在太多,各种因狗所产生的纷杂纠纷也多,面临对狗患的思考也层出不穷。
2018年11月,我们都知道杭州徐某带着一对儿女走在大街上,只因一条不栓绳子的白色小狗叮上了俩孩子,致使小孩吓哭。母亲徐某护犊心切才驱赶,结果被狗主金某捺在小车上狂殴,打断了肋骨。本是民事纠纷非得升级为刑事案件,有这样的必要吗?当然,这位狗主不栓绳子先错其一,后直呼狗狗是他儿子其变态心理错其二。再一起,上海一家三囗为保护自己的泰迪小犬,被二条不栓绳子的黄狗咬伤。也引起了不小的纠纷。凡此种种,里弄或生存在一个城市的居民,本该享受着和谐的秩序,为什么都因“爱狗”而发生不愉快的纠纷或赔偿或刑拘罚款呢?人们为什么不冷静地思考一下呢?
前些时,有个小区因狗患严重,逼于业主的反映,物业无奈药狗,这样就又造成了纠纷。如果狗主遛弯栓了绳子,狗儿会去无端觅食而毒毙吗?
还有一例,上海里弄一个小伙子正常骑自行车将一条未栓绳子的贵宾犬辗压身亡,狗主直呼要赔2万,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
......
这些都因未栓狗绳而发生的纠纷后果。当然,责任都在狗主人的随意性。
本小编完全支持楼上所提的建议;同时加一条,不栓绳子的狗儿一律视作流浪狗以予灭杀!
网友建议:立法城市遛狗不栓绳,咬伤人,狗主人负刑责,支持吗
法律分析: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系牵引绳的,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遛狗不拴绳该入刑法
法律分析: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系牵引绳的,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遛狗不拴绳该入刑法和遛狗不栓绳建议重罚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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