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公证遗嘱最新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证遗嘱问题及解决办法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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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遗嘱经过了公证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公证处作为司法机构,当事人骗取公证书是违法行为,一旦出现当事人伪造事实和文书进行骗取公证的行为,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轻者受到治安处罚,重者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申请人在申办公证过程中,提供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虚假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或者使用伪造的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涉嫌犯罪的,按照《刑法》第280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遗嘱最新规定
1、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与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3、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房产证在别人手上怎么进行遗嘱房产公证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产权不属于老人的,则老人无权立遗嘱处分该房产,所立遗嘱无效;
第二,如果产权属于老人的,则老人可以立遗嘱,且可以进行遗嘱公证;但是在立公证遗嘱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必须将房产证从另一个儿子手中要回。
因为,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有遗嘱公证别的子女不同意怎么办
答:有遗嘱公证,这是比较有力度的证据,别的子女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的,拿出来对遗嘱公证的不同意的证据交给法院,然后由法院根据实事求是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去进一步对遗嘱公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和别的子女的不同意做认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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