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付款数和发票价税合计数不一样,怎么办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付款数和发票价税合计数不一样,怎么办的知识,包括垫付金额不对怎么解决办法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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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数和发票价税合计数不一样,怎么办
这个问题似乎不是个问题。
一、如果你单位必须要求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没有商量余地在这种情况下,看是否采取4种方式:
(一)和对方单位商量一下,能否退票重开。如果退票重开,更好。如果不能退,看能否采取下述方式。
(二)直接按发票全额3708报销。开票方不给换发票,公司又不给报销,自己不能替公司白垫了这3600吧。报销前跟财务或有关人报备一下,108元如果交财务不同意,财务也不愿意挂账,为了3600元,你就委屈拿着108元吧,这叫啥事啊!
(三)凑发票处理。上述你单位不同意,允许你找发票处理。
(四)跟财务和内审充分沟通,或者领导干涉,呵呵。
如果都不行我也没招了。
二、如果你单位报销金额可低于发票金额在实际报销金额低于发票金额时,如果不全额报销时,一般在发票上手写“实报**”或“限报**”公司财务都允许,即使内审也没问题。不要说你单位正规,上述处理方式存在于省属国企、央企、上市公司。难道就你单位正规?
具体手写“实报**”还是“限报**”,我咨询过稽查局的,稽查局给的建议是倾向“限报**”。当时稽查局给解释的意思是,“实报”好像是发票多开了,有虚开金额的意思;而“限报”是超过公司报销的标准了,而不是发票开多了。
以上建议,希望对你的这次报销有所帮助。
帮朋友垫付的钱对方一直不提该怎样提醒她
几个问题: 为什么垫付?是无理由帮朋友垫付?那就是朋友不对。如果是有其他原因,先了解其中的缘由并解决了。 朋友为什么不还?是因为没钱还?如果是没钱,要朋友说明缘由,并列出还款计划。你可以要求按在法律范围内收取利息。 如果朋友是没理由耍赖不还,就要考虑采取其他措施了。包括协商,曝光,法院起诉等方式。 后续我会继续写一些我追款的经历,希望能给你帮助。
开车撞人了,我方全责,一万的交强险不够用,剩下的医疗费我方都垫付了还是怎么办
交强险的一万元,保险公司会优先赔偿,你拿这个钱先垫付至少一万元。
发生了交通伤人事故,如果交强险这一万元不够,那么超出来的费用,一般来说,交警事故大队和保险公司都会喊你先安抚伤者积极救治,其余不够的费用,就得你自己掏腰包先垫付,等伤者出院了,你去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会要求提供伤者住院发票、相关资料等,据实报销合理费用,或者紧急特殊情况由医院特别垫付的,保险公司直接结算给医院,从你的三者险保额里面直接赔付,现在来说,一般情况下不会经你的手,你得不了这个钱。
如果三者险是赔付给你,那么,由于你先前自己垫付了一截,你扣除自己垫付的,其余的如果伤者家属自己也垫付了的,你得补偿给人家。
保险公司三者险的赔款,你不要想多了,不是你买100万,就直接赔100万,属于费用补偿型,通俗来讲,涉及人伤的,就是要凭医院出具的发票,医多少报多少,并且,基本上都是只报销社保内的项目费用,不解决自费药和自费项目费用。另外,如果医院没有的药,需要病人自己到外面去买的,花的这些钱,也得你自己赔给受害人,保险公司只认医院的费用,不会认外面发生的医药费。而如果涉及财损,也是据实按财产价值折旧赔偿,但是注意,如果把对方后备箱或者车子哪个部位存放的诸如拉菲、商朝的古董、价值连城的狗撒尿作品撞烂了,你买不买三者险,保险公司都不会赔你,得你自己掏腰包。
另外,关于社保,你这种情况属于你的全责,受害者自己的社保是不会起作用的,也就是说受害者的社保对于这起事故,不属于报销范围,想报也报不了。还有就是,哪怕受害人买过什么个人意外医疗、个人住院医疗,因为责任在你,由你给他造成的,受害人本身的商业医疗保险通通的报不到,不找你垫他找哪个垫?而受害人买的重大疾病保险(车祸造成重大疾病比如深度昏迷、植物人、换器官、截肢、毁容等)、带身故责任的意外保险、寿险(死了才赔),那是他的保险公司要赔的事,跟你要赔的的这一块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如果伤者伤势严重,你自己也得掏几大万或者更多,因为自费药用得多,必须用才能救命,如果受伤严重情况紧急进了ICU,输血是肯定的,要截肢或特别严重需要换个器官、或者深度昏迷不醒之类的,你想一下一天差不多一万或者两万的费用,换器官就不说了,器官源不是花了钱就一定有,花了钱也不一定会有合适的,你思考一下咋个赶紧想办法降价卖房子吧,你如果黑了心子的拖和躲,你万一要是把本身不是特别太严重把伤者拖成生命垂危了的话,或者直接拖几个月把人拖死了,本身就只医几万块遭你拖成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你自己好自为之吧,遇到定打不绕的家庭,你可能赔了钱不说还只有去坐牢。但如果伤者直接身故或者抢救医治无效,那么,你就得跟死者家属协商身故金以及死者收入损失、丧葬费用、家属精神损失费、死者家未成年人抚养费、死者父母赡养补偿损失等等一系列费用。
如果你不掏钱垫付,你不要抱什么你买了保险如何如何之类的,说这种话的纯属法盲一个,买保险不是喊你去撞人,不是喊你不积极救治伤者,不是说你交了保费你出了事情你就是天王老子,没得哪一家保险公司会跟你承诺出了车祸你喊他垫付几十万就先给你垫付几十万,本身伤者还在接受治疗,交警队的案子没有结案,保险公司凭什么敢给你直接先就赔你几十万,买了保险也不是你逃避责任和义务的理由,你如果坚持不垫付,伤者家属也不是傻的,你的损失只会更大,因为没有任何部门会支持你顽抗拒垫,事情是你出的,法律上没有哪一条规定了买了保险就可以全部丢给保险公司,伤者还在治疗,保险公司只能尽最大责任把该垫付的垫付了,不能提前赔偿的绝对不会给你赔付,所以,交强险那一万把块不够的话,你有钱赶紧取钱该垫付就得赶紧去垫付,事后出院,你再赶紧联系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用,尽最大限度挽回你垫付出去的损失。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啥子都不垫付,谈不拢就不理睬伤者,可能现实中没有几个敢这样做,现在不是七几年八几年那个时候出了车祸那么好打整,鼓捣犟也没有几个能够犟成功了的,首先,伤人的事故车肯定是第一时间被交警队拖走进行强制扣押,直到肇事司机/车主、受害人都去交警队结案,纠纷和费用等完全整清楚才能让车主把车子开走,在这个期间,肇事司机唯一的出路就是积极履行义务和责任积极寻求伤者及家属的最大程度的谅解,你如果躲起来不出面,遇到不是那么好惹的伤者家属,人家万一不缺钱,那你只会更惨,结局可想而知;还有喊伤者家属去找保险公司的那种说法,经过大脑没有?保险公司会去鸟伤者吗?保险公司跟伤者有个毛的关系啊?保险合同是谁跟谁签订的?你去保险公司喊伤者又哭又闹又上吊都是屁大个事,法律层面完全没有牵连,闹凶了直接报警赶走就是,所以,不要出这种洋相,是你把人整伤整死了,你却梭边边看热闹,草菅人命,你算盘打得倒是好想得倒是安逸,你跑得脱啥?
几年前,有个朋友开车,直接撞死一个老头,未超速未违章,行人横穿三环路(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被当场撞死,死者属于三无(无身份证,无联系方式,无同伴),找不到死者家属,后来太平间停了足足三四个月,案件侦破了,由于行人属于弱势群体,当年赔偿了足足60万,当时朋友的三者险买了30万,保险足额赔付,自己贴了30万,就包括精神损失费、丧葬安抚费(包括几大万的停尸费),死者家庭是农村的,一个唯一的儿子早年前大病身故了,儿媳妇改嫁,老年人身边留下了一个孙儿(未成年),老太婆家的亲大姑八大姨最先索要80万元赔偿,跑得脱个狗脑壳,这位朋友认罪态度很好,经过几轮艰苦的协商和安抚,降下来20万,贴进去30万,哪个的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出了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情,你再有理都没有理,还不是只有赔。
所以,保险并不是不赔你,而是该赔的时候属于保险责任的肯定会赔,如果你后备箱没有装满人民币,你自己银行卡余额没得几十百把万,你开车就最好老实点该慢就一定要慢一点,安全第一,不然,你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了,如果你伤了人,你自己资金又周转不开的话,你就只有先想办法借,借不到你就准备卖房子。你如果不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你就准备被伤者家属起诉,你一定会败诉的,到时候撕破脸皮了你多的都得赔出来。
另外一种交通事故情况就比较轻松了,只要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那就只是单纯的车辆财产损失而已,保险公司理赔都很顺利,报案,定责,修车,修车费用保险公司直接就和修理厂结算了。如果涉及到撞烂人家铺面、房子或者马路上的电线杆杆等,相对来说案件也比较简单,只要责任和损失认定划分出来,至少处理起来比伤人案件要简单得多。
补充:尽管有车险,我们应该知道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对于伤及第三者,你买的车险的险种就一定要包括三者险,才能让你的风险损失尽可能最小,如果只买了交强险而没有买三者险,那么交强险的保障是极低的。另外,也应该知道,并不是买了保险所有一切都会赔你,免责的不会赔,比如,越境驾驶(如跨越国界)、违法犯罪、违章(超速/闯红灯/逆行/恶意驾驶/侵占应急车道行驶/超载等)、车辆不合法(审验过期/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遮挡号牌/套牌、保险过期(脱保)、酒驾、毒驾/涉毒、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贩卖/擅自携带保护动物、精神病、现场未积极正确处置造成二次事故等。
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谁撞的谁的责任就去找谁赔偿。开车无小事,珍重自己,善待他人生命,大家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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