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专家建议重新征收农业税的问题,以及和农民种地该不该缴税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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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查旧农业税是真的吗
是真的。因为山西省财政厅在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清查旧农业税工作,以便及时清退和追回相关资金。此外,山西省政府也明确要求各县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农业税,因此清查旧农业税的工作是必要的。据报道,旧农业税是指在农村地区时期,官府征收的一种农业税,已经在1994年被取消。但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受影响的农民可能还存在未清缴的情况。因此,清查工作的开展将有助于维护农民的权益和落实税收制度。
以前欠的农业税怎么办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以前欠的农业税可以进行补缴或者免除。补缴的方式可以在税务局办理,办理手续相对较为简单。而免除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缺乏劳动力、缺水缺肥、自然灾害等导致的致贫原因,经过认定后可以申请免除。
此外,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就欠税情况进行法律上的解决。对于欠税问题,需要及时主动处理,不可拖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陕西省农业税收取消在哪一年
一、农业税取消是哪一年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二、农业税取消意义:
1、取消农业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让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取消农业税,促进城乡税制统一,让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到广大农村,有利于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改变农业、农村在资源配置中的不利地位,建立起新型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保证农民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共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取消农业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如果农业问题解决不好,农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变,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取消农业税,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彻底消除向农民“搭车”收费的载体,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取消农业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农业税征管工作量大,征管成本高,一些地方采取乡村干部上门收税等不规范做法,容易引发干群矛盾和摩擦。取消农业税,把乡村干部从繁琐的收粮派款中解脱出来,减少与农民群众的直接摩擦,将有力促进基层政府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职能转变,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履行社会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这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和密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取消农业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环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取消农业税,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收益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建设现代农业;可以推动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沿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轨道发展,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5、取消农业税是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促进力量
扩大国内需求是保持我国经济良性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对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仍占大多数的国家来讲,增加农村需求是扩大内需的根本措施,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取消农业税,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将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激活庞大的农村市场,进而拉动整个经济持续增长。
农业税是在2006年正式取消的。农业税的取消,减轻了农民的经济压力,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是由很大的帮助的,同时农业税的取消,有利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有利于建造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民种地该不该缴税
耕种地主土地的农民,不需要向国家交税。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扩展资料:
农业税的特点:
1、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
2、以常年产量为计税依据;
3、实行两种方式征收;
4、实行由国家统一控制下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5、地方政府具有相对较多的管理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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