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示范区评估专家建议书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标准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三统一建设模式
在上海市政协重点协商办理提案座谈会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透露,今年的重点是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目前已形成初步的行动方案。所谓“三统一”,是指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一、统一标准方面,体现标准引领性、科学性、先进性、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区域适用性,以“一套标准”规范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将在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先行启动区内新进产业项目率先执行国家、沪苏浙最严格的行业排放标准,形成标准统一的工作机制和发布机制;2022年,标准统一工作机制基本完善,联合出台一批标准规范,加快实现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基本统一。
二、统一监测方面,用“一张网”和“一个平台”监测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今年重点是协同完善大气、水、生态等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实现区域监测工作协同和现有监测数据基本共享,提供空气质量预报专项服务;2022年,基本建成示范区高水平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支持科学系统评价和精准监管。
什么是国家唯一的绿色经济示范区
答:普洱市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6年来,普洱市探索出了一条“算清家底看好门,用活资源变成金”的绿色发展道路。
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0%,90%以上的生态系统类型和80%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得到就地、近地保护;2019年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GDP增长13%,增速位列全省第2位。
甘肃省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
近日出台
《意见》明确
统一专家咨询费标准
专家咨询费标准调整为
最低900元/人天
最高3600元/人天
高水平建设兰州白银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兰州、白银的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将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纳入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适用范畴,有效推动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的建设与发展。支持“一区多园”建设,做大做强国家高新区,推动高新区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
激励科研人员围绕省级科技奖项
进行成果转化
《意见》明确,每3年对获得甘肃省科技奖的科技成果转化进行跟踪评估,对产生比上一评估周期经济效益总量增加100%以上、且每年产生高于1000万元利税的奖项,给予获奖团队100万元奖励;对产生比上一评估周期经济效益总量增加100%以上、且每年产生高于100万元利税的奖项,给予获奖团队1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累计可达3次。
统一专家咨询费标准
《意见》明确,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管理相关标准,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调整为1500—24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管理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咨询费标准为2400—3600元/人天。
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经费自主权
《意见》指出,允许科研单位从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10—20%作为奖励经费,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科研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允许科研单位根据不同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在科研经费中不限定劳务费比例,可按规定在劳务费中开支“五险一金”;对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经费包干项目只进行技术验收和绩效验收,不再进行财务验收;科研单位自行制定经费自主权实施办法。
允许科研单位自主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意见》明确,放宽收入分配限制,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净收入视同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自行制定管理办法,自主使用、自主分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单位领导人员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分成,获得现金、股权或出资比例奖励。
支持创建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
《意见》指出,支持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民企500强、独角兽企业、国内外一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到甘肃设立独立法人的研发分部(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按其新增研发仪器设备的10%,给予最高可达2000万元资助建设经费。
到2025年我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
居全国第二梯队且位次前移
《意见》要求,到2022年、202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4.9%、56.6%,我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全国排位分别提升至前20位、18位。到2022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76亿元以上。2025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88亿元以上。
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标准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3月—2022年7月)。组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职责,广泛宣传发动,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建设提高阶段(2022年8月—2024年6月)。各责任单位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可达性分析,强化调度考核,放大特色优势,补齐差距短板,实现各项指标全面达标。按照创建工作序时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核查验收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按程序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技术评估申请,抓好省级预审交办问题整改落实,通过省级预审后上报生态环境部,全力争取生态环境部来扬组织现场核查,确保如期高质量通过国家考核。
好了,关于示范区评估专家建议书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标准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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