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民事案子,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如何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版 ,全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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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我的民事案子,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
  2. 民事诉讼中,提供了证据,但一审没有采纳,该怎么办
  3. 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4. 检察院出了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驳回还能再抗诉吗

我的民事案子,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

我的民事案子,市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院不予采纳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所作出的检察建议,具有权威性。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作出再审的决定。至于再审结果是由庭审决定,人民检察院不能干涉。不知道题示说的“市中院不予采纳”说的是什么?如果中院不予采纳人民检察院再审的检察建议,中院是违反法定程序。如果再审结果与抗诉的目的不一致,所说的市中院不采纳,市中院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不服中院作出的裁判,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民事诉讼中,提供了证据,但一审没有采纳,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提供了证据,但一审没有采纳,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证据不被采纳是很常见的事情。其主要原因大致上有以下几种:

1、证据被对方当事人质证否定,本方由没有更有力的证据或理由反驳。

例如,原告诉被告借贷纠纷,原告出示一份借条作为证据。质证过程中,被告提出,借条所借款项十几万元,原告并没有支付给自己。法官要求原告出示付款给被告的证据,原告不能提供,有无法做出合理说明。因此原告的借条被否定,法院判原告败诉。

2、证据本身不合法无法被法庭采纳。

例如,原告提供一份电话录音证明被告承认欠自己一笔款项。电话录音内容是被告和第三人通话。法官问录音是哪里来的。原告承认自己在被告电话线加接了一个电话副机监听被告并录音得到。因为这个证据取得过程不合法被法官否定。

3、证据本身有矛盾无法证明相关事实。

例如原告提供被告书写的借条一份,结果大写是两千元小写是两万元,因为证据本身矛盾,原告有没有其他证据,法院判原告败诉。

4、证据者证明力不足,被法庭否定。

例如一起借贷纠纷,原告提供一份双方的互动短信。短信的内容是“老王,款收到了没?”、“收到了”、“那就好”。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3000元,但是原告无法证明这个短信是被告号码发来的,也无法证明款式怎么支付的。因此原告败诉。

5、法官的问题。

回到本题主题。一审没有采纳原告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原告是知道原因的。如果是证据本身的问题,应当补充证据或提供新的证据提出上诉,如果上诉期过了只能申请再审。另外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是法官的问题,可以通过法院的纪检部门解决。

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同时,三大诉讼法均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采取“抗诉”的法律方式,即“抗诉”是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法律监督的唯一方法。

而本文所述检察院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被法院裁定驳回该如何看待呢?

依我之见:检察机关以“再审检察建议”这一方式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来源于检察机关有关民事审判检察工作的内部工作文件的规定,而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没有采取法定的“抗诉”方法,而是采取非法定的“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来启动案件的再审的行为,法院依法只能以内部“不予采纳的函”来回复检察机关,而不应采取应对法定“抗诉”的诉讼的“驳回抗诉”的诉讼方式来应对“再审检察建议”似有不妥之嫌。

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对于生效的判决,当事人认为确有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的,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除了如本文所述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方法,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还可以向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或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的申请,接受申请的法院必须依法处理并答复申诉人。提问者完全可以在法院“不予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后,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由法院依法来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检察院出了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驳回还能再抗诉吗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检察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如果再审检察建议被驳回,当事人可以申请上一级检察院(省检察院或直辖市检察院)进行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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