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双方同归于尽

人大法学考研成功经验 矛盾双方最终同归于尽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探究辩证法中矛盾双方同一性的本质 摘要:本文从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的角度,探讨了辩证法中矛盾双方同一性的本质。首先介绍了矛盾双方的概念,然后分析了矛盾双方同一性的含义,最后论述了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的本质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引言 1.1 背景介绍 矛盾是辩证法中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矛盾双方则是指对同一事物或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中,我们发现了矛盾双方同一性的本质。 1.2 目的和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的角度,深入探讨辩证法中矛盾双方同一性的本质,为实际应用提供一些参考。 二、矛盾双方的概念 2.1 矛盾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它具有普遍性、斗争性和同一性三个基本属性。 2.2 矛盾双方 矛盾双方是指对同一事物或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在矛盾的对立统一中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三、矛盾双方同一性的含义 3.1 对立统一原理 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对立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原理指的是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它们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中推动事物发展。 3.2 同一性 矛盾双方同一性指的是矛盾双方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中具有相同的本质和属性。同一性是矛盾双方内在的联系和统一,是矛盾双方共同发展的基础。 四、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的本质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4.1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的含义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指的是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过程中,当矛盾双方的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时,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关系发生变化,最终导致矛盾双方同归于尽。 4.2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在实践中的应用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在实践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矛盾双方要认识到事物的矛盾性和同一性,学会全面地看待问题,既要看到矛盾的对立面,也要看到矛盾的统一面。 (2)在实践中,要充分发挥矛盾双方同一性的作用,促进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3)在处理矛盾问题时,要注重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避免片面处理。 五、结论 本文从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的角度,探讨了辩证法中矛盾双方同一性的本质。矛盾双方同归于尽是矛盾双方对立统一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矛盾双方发展的本质要求。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矛盾双方同一性的作用,合理利用矛盾双方同一性,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关键词:矛盾双方;同归于尽;辩证法;矛盾双方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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