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注册公司的冷知识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注册公司的冷知识的知识,包括注册公司常识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选好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经营项目。
2,选好注册是个人独资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3,选好公司注册地址,股东或者监事!
4,租赁办公场地,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开户,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到印章社做印章。
第一个大坑:公司名称马虎不得
公司名称是不能随意乱起的,名称中的字不能随意使用,轻则核名麻烦,重则容易惹上官司。公司命名一般都要注意什么呢?
首先,公司名称中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字眼都不能出现,这些都属于禁用词。
其次,像这种名称前面带个“中国xxx”的,审核都非常严格,基本上都不会通过。
最后,提醒大家,公司名称一旦确定了就不能随意更改了,因为一旦更改就会引起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等各类已经确定事项的变更,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所以,公司命名马虎不得,需要谨慎考虑清楚。
第二个大坑:公司类型谨慎选择
公司形式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上注册最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它是由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两人有限责任公司。
但是,一人有限公司是无限责任,面对公司债务,可能承担连带去清偿责任。想要注册一人有限责任的要考虑清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是公司转让后,如果原股东不能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之外的,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投知界税务建议:如果是和其他人合伙经营的,那么建议注册两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样就算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只需要承担注册资本认缴的部分即可。
第三个大坑:公司注册资本要慎重填写
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慎重填写!一定要慎重!注册资本并不是写得越多越好!
自从2014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之后,很多人在注册公司时,注册资本填写大得离谱,一百万、一千万甚至是一个亿,觉得反正是认缴的想怎么填就怎么填,资金写得越大越能显示公司实力。殊不知这完全是一个大坑!资金写得越多风险就越大。虽然是认缴,但若是公司经营不善,背上外债想要注销公司,那就要将认缴的资金补上才可以注销,一不小心就要倾家荡产了。
一、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先准备材料,要确保材料准备齐全,例如:公司法人提交公司注册申请书、章程、法人以及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办公地址使用证明。
第二步,核名一个工作日后要确定公司名、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公司的基本情况后等待审核通过。
第三步,待审核通过后在确定办公地址、公司高管信息、公司的经营范围、线上提交后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四步,领取营业执照要带着准予公司设立的登记通知书、法人以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五步,拿着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地点去刻章。
二、北京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1、在公司核名的时候一般有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个必要因素,核名的时候自由组合即可。
2、公司类型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例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设立的人数以及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股东只承担自己出资的那部分责任就可以,其余的法人承担,比较适合初创业的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把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相等的股份出资比例分配,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3、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出资公司用来经营使用,提供或承诺出资给公司的运营资金。注册资本国内目前实行政策是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公司设立的同时就全部筹集,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间范围一般是公司设立起10-20年缴完就可以,这极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成本,也大大减轻股东的在经营时资金紧张带来的压力。
4、公司地址的问题,例如:北京仅仅允许写字楼、商铺等商业型地址注册公司,具体以当地工商局的要求为准。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流程简介以及一般常见的问题,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注册公司注意七大禁忌
一、经营范围不是写的越多越好,这样会增加你的税种,带来不必要的纳税申报。
二、注册资金认缴后,并非写得越多越好,写的越多责任越重。
三、虚拟地址注册的公司虽然便宜,可一旦被工商局查到了,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四、公司名称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先设立后变更。
五、选择法定代表人,最好先查一下该法定代表人是否具有黑名单。
六、注册公司要做好股权分配比例。
七、申领了营业执照以后,一定要在30天内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报道。
OK,关于注册公司的冷知识和注册公司常识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k.77788889.com/13/165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