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和婚前买房冷知识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以及婚前买房冷知识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
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
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感觉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多余。男方家婚前买房对于女方家庭来说是件好事啊,如今房价这么高买房太不容易,嫁过去不用付出辛苦就有现房住,还能有更多的钱用于消费,结婚不就是要有房有个稳定的家吗,这样的好事上哪找,为什么还要问该怎么办呢?
当然了,提出这样问题的真实意图肯定不是字面上的意思了。女方大概是这么想的(可能是我想多了哈):如果房子是男方全款买的,那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与女方就有任何关系,万一今后离婚女方分不到房产就要被净身出户,要不要提出在房产证上加名?如果是贷款买的,是共同还贷好还是提出加名好?总之,女方并没有想到住现成房子的好处,而是想着怎么能和男方的房子扯上关系,今后万一有事可以把房子粘上。
真要是和我分析的一样,那女方就想多了。如果男方没在女方的要求下、也没与女方商量的情况下独自买房,多数情况付的是全款,说白了就是不想让房子和女方沾上任何关系,已经为今后可能出现的变故提前做好准备了,你能想到的人家早就想到了,这是其一;其二,真的是这种情况女方就不要提加名的事情了,说了也白说,男方家是不会同意的;其三、如果是贷款买房,估计提加名字也难,最多同意今后女方共同还贷,同意房产有女方一部分。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帮助支个招吧。很简单,如果女方家庭条件尚可,不妨自己出钱也全款买一套,为以后做好打算;钱不多的话,买个小套的单身公寓也能解决住的问题;钱很少的情况下,以父母的名义贷款买一套,婚后私下攒钱由父母“还贷”;如果没有任何积蓄,那就多要点彩礼钱,把彩礼钱变首付买房;最差的方法是,如果男方房子是贷款买的,那婚后就帮助一起还贷吧,怎么说房子也有自己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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