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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数学前三章定理定义
八年级数学的前三章主要包括代数式与方程、一次函数和图形的初步认识。以下是这三章中的一些重要定理和定义:
第一章:代数式与方程
1.代数式:由数字、字母和运算符号组成的式子,例如2x+3y。
2.同类项:具有相同的字母和指数的代数式项,例如2x和3x就是同类项。
3.合并同类项:将同类项合并为一个项,例如2x+3x可以合并为5x。
4.方程:表示两个代数式相等的式子,例如2x+3=7。
5.解方程:求方程中未知数的值,使方程等式成立。
第二章:一次函数
1.函数:具有一定规律性的量与量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y=2x+1就是一个函数。
2.自变量:函数中自主选择的变量,通常用x表示。
3.因变量:函数中由自变量决定的变量,通常用y表示。
4.一次函数:函数中自变量的最高次数为1的函数,例如y=2x+1就是一个一次函数。
5.斜率:函数图像上两点之间的纵坐标差与横坐标差之比,通常用k表示。
6.截距:函数图像与y轴交点的纵坐标,通常用b表示。
7.解析式:表示一次函数的式子,例如y=2x+1就是一次函数的解析式。
第三章:图形的初步认识
1.图形:由点、线、面等几何元素组成的形状。
2.点:没有大小和形状的几何元素。
3.直线:由无数个点按一定规律排列而成的几何元素。
4.射线:由一个端点和一个方向组成的几何元素。
5.线段:由两个端点和它们之间所有点组成的几何元素。
6.角度:由两条射线共同确定的几何元素,通常用度数或弧度表示。
7.直角:角度为90度的角。
总之,八年级数学前三章包括代数式与方程、一次函数和图形的初步认识。这些章节中包含了很多重要的定理和定义,例如同类项、方程、一次函数、斜率、截距、图形等,这些知识点是学生在后续学习中需要掌握和应用的基础。
公理定理九条基本事实的区别
公理不需要证明是大家公认的道理,实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拿来可以拿来直接用。定理的正确性必须加以证明后才可以使用。基本事实不能直接使用,只是客观存在。
初一至初二的数学定理和公理各有哪些
初一、初二数学常用定理及公式
1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2两点之间线段最短3同角或等角的补角相等4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
5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和已知直线垂直
6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连接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
7平行公理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8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平行,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9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10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11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12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13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14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15定理三角形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16推论三角形两边的差小于第三边
17三角形内角和定理三角形三个内角的和等于180°18推论1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19推论2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和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20推论3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21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对应角相等
22边角边公理(SAS)有两边和它们的夹角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23角边角公理(ASA)有两角和它们的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24推论(AAS)有两角和其中一角的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25边边边公理(SSS)有三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26斜边、直角边公理(HL)有斜边和一条直角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27定理1在角的平分线上的点到这个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
28定理2到一个角的两边的距离相同的点,在这个角的平分线上29角的平分线是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的所有点的集合
30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定理等腰三角形的两个底角相等(即等边对等角)31推论1等腰三角形顶角的平分线平分底边并且垂直于底边
32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平分线、底边上的中线和底边上的高互相重合33推论3等边三角形的各角都相等,并且每一个角都等于60°34等腰三角形的判定定理如果一个三角形有两个角相等,那么这两个角所对的边也相等(等角对等边)
35推论1三个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36推论2有一个角等于60°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37在直角三角形中,如果一个锐角等于30°那么它所对的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
38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上的一半
39定理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点和这条线段两个端点的距离相等
40逆定理和一条线段两个端点距离相等的点,在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上41线段的垂直平分线可看作和线段两端点距离相等的所有点的集合
这就是说,两个数的平方和,加上(或者减去)这两个数的积的2倍,等于这两个数的和(或者差)的平方。
把a2+2ab+b2和a2-2ab+b2这样的式子叫完全平方式。上面两个公式叫完全平方公式。(2)完全平方式的形式和特点①项数:三项
②有两项是两个数的的平方和,这两项的符号相同。③有一项是这两个数的积的两倍。
(3)当多项式中有公因式时,应该先提出公因式,再用公式分解。
(4)完全平方公式中的a、b可表示单项式,也可以表示多项式。这里只要将多项式看成一个整体就可以了。
(5)分解因式,必须分解到每一个多项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为止。(五)分组分解法
我们看多项式am+an+bm+bn,这四项中没有公因式,所以不能用提取公因式法,再看它又不能用公式法分解因式.如果我们把它分成两组(am+an)和(bm+bn),这两组能分别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分别分解因式.
原式=(am+an)+(bm+bn)=a(m+n)+b(m+n)
做到这一步不叫把多项式分解因式,因为它不符合因式分解的意义.但不难看出这两项还有公因式(m+n),因此还能继续分解,所以原式=(am+an)+(bm+bn)=a(m+n)+b(m+n)=(m+n)?(a+b).
这种利用分组来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分组分解法.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如果把一个多项式的项分组并提取公因式后它们的另一个因式正好相同,那么这个多项式就可以用分组分解法来分解因式.(六)提公因式法
1.在运用提取公因式法把一个多项式因式分解时,首先观察多项式的结构特点,确定多项式的公因式.当多项式各项的公因式是一个多项式时,可以用设辅助元的方法把它转化为单项式,也可以把这个多项式因式看作一个整体,直接提取公因式;当多项式各项的公因式是隐含的时候,要把多项式进行适当的变形,或改变符号,直到可确定多项式的公因式.
2.运用公式x2+(p+q)x+pq=(x+q)(x+p)进行因式分解要注意:
1.必须先将常数项分解成两个因数的积,且这两个因数的代数和等于一次项的系数.
2.将常数项分解成满足要求的两个因数积的多次尝试,一般步骤:①列出常数项分解成两个因数的积各种可能情况;②尝试其中的哪两个因数的和恰好等于一次项系数.3.将原多项式分解成(x+q)(x+p)的形式.(七)分式的乘除法
1.把一个分式的分子与分母的公因式约去,叫做分式的约分.2.分式进行约分的目的是要把这个分式化为最简分式.
3.如果分式的分子或分母是多项式,可先考虑把它分别分解因式,得到因式乘积
形式,再约去分子与分母的公因式.如果分子或分母中的多项式不能分解因式,此时就不能把分子、分母中的某些项单独约分.4.分式约分中注意正确运用乘方的符号法则,如x-y=-(y-x),(x-y)2=(y-x)2,(x-y)3=-(y-x)3.
5.分式的分子或分母带符号的n次方,可按分式符号法则,变成整个分式的符号,然后再按-1的偶次方为正、奇次方为负来处理.当然,简单的分式之分子分母可直接乘方.
6.注意混合运算中应先算括号,再算乘方,然后乘除,最后算加减.(八)分数的加减法
1.通分与约分虽都是针对分式而言,但却是两种相反的变形.约分是针对一个分式而言,而通分是针对多个分式而言;约分是把分式化简,而通分是把分式化繁,从而把各分式的分母统一起来.
2.通分和约分都是依据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变形,其共同点是保持分式的值不变.
3.一般地,通分结果中,分母不展开而写成连乘积的形式,分子则乘出来写成多项式,为进一步运算作准备.4.通分的依据:分式的基本性质.
5.通分的关键:确定几个分式的公分母.
通常取各分母的所有因式的最高次幂的积作公分母,这样的公分母叫做最简公分母.
6.类比分数的通分得到分式的通分:
把几个异分母的分式分别化成与原来的分式相等的同分母的分式,叫做分式的通分.
7.同分母分式的加减法的法则是:同分母分式相加减,分母不变,把分子相加减。
同分母的分式加减运算,分母不变,把分子相加减,这就是把分式的运算转化为整式运算。
8.异分母的分式加减法法则:异分母的分式相加减,先通分,变为同分母的分式,然后再加减.
9.同分母分式相加减,分母不变,只须将分子作加减运算,但注意每个分子是个整体,要适时添上括号.
10.对于整式和分式之间的加减运算,则把整式看成一个整体,即看成是分母为1的分式,以便通分.11.异分母分式的加减运算,首先观察每个公式是否最简分式,能约分的先约分,使分式简化,然后再通分,这样可使运算简化.12.作为最后结果,如果是分式则应该是最简分式.(九)含有字母系数的一元一次方程1.含有字母系数的一元一次方程
引例:一数的a倍(a≠0)等于b,求这个数。用x表示这个数,根据题意,可得方程ax=b(a≠0)
在这个方程中,x是未知数,a和b是用字母表示的已知数。对x来说,字母a是x的系数,b是常数项。这个方程就是一个含有字母系数的一元一次方程。含有字母系数的方程的解法与以前学过的只含有数字系数的方程的解法相同,但必须特别注意:用含有字母的式子去乘或除方程的两边,这个式子的值不能等于零。
a2-b2=(a+b)(a-b)a2±2ab+b2=(a±b)2a3+b3=(a+b)(a2-ab+b2)a3-b3=(a-b)(a2+ab+b2)a3±3a2b+3ab2±b2=(a±b)3a2+b2+c2+2ab+2bc+2ac=(a+b+c)2
a12+a22+…+an2+2a1a2+…+2an-1an=(a1+a2+…+an)2
a3+b3+c3-3abc=(a+b+c)(a2+b2+c2-ab-ac-bc)an+bn=(a+b)(an-1-an-2b+…+bn-1)(n为奇数)
全等三角形
边边边边角边角边角角角边斜边直角边全等三角形对应边相等,对应角
相等
概率论十大经典定理
1、伯努利大数定律:
伯努利大数定律,即在多次重复试验中,频率有越趋稳定的趋势。
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了n次试验,在这n次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次数nA称为事件A发生的频数.比值nA/n称为事件A发生的频率,并记为fn(A).
⒈当重复试验的次数n逐渐增大时,频率fn(A)呈现出稳定性,逐渐稳定于某个常数,这个常数就是事件A的概率.这种“频率稳定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计规律性.
⒉频率不等同于概率.由伯努利大数定理,当n趋向于无穷大的时候,频率fn(A)在一定意义下接近于概率P(A).
通俗地说,这个定理就是,在试验不变的条件下,重复试验多次,样本数量越多,随机事件的频率越近似于它的概率,偶然中包含着某种必然。
2、中心极限定理:
大量相互独立的随机变量,其求和后的平均值以正态分布(即钟形曲线)为极限。
数学定义:设从均值为μ、方差为σ^2(有限)的任意一个总体中抽取样本量为n的样本,当n充分大时,样本均值的抽样分布近似服从均值为μ、方差为(σ^2)/n的正态分布。
关于正态分布的核心结论是:μ、σ为均值和标准差,那么μ±1σ、μ±2σ、μ±3σ的命中概率分别是68.3%、95.5%、99.73%!
中心极限定理最早由法国数学家棣莫弗在1718年左右发现。他为解决朋友提出的一个赌博问题而去认真研究二项分布(每次试验只有“是/非”两种可能的结果,且两种结果发生与否互相对立)。他发现:当实验次数增大时,二项分布(成功概率p=0.5)趋近于一个看起来呈钟形的曲线。后来,著名法国数学家拉普拉斯对此作了更详细的研究,并证明了p不等于0.5时二项分布的极限也是高斯分布。之后,人们将此称为棣莫弗-拉普拉斯中心极限定理。
是概率论中讨论随机变量序列部分和分布渐近于正态分布的一类定理。
比如,全国人口寿命、成年男女的身高分布、人在一天中情绪高低点对应的时间分布、金融市场中涨跌的时间周期及趋势的寿命等等,无不遵循此定理。
对于大量独立随机变量来说,不论其中各个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是什么形状,也不论它们是已知还是未知,当独立随机变量的个数充分大时,它们的和的分布函数都可以用正态分布来近似。这使得正态分布既成为统计理论的重要基础,又是实际应用的强大工具。
这组定理是数理统计学和误差分析的理论基础,指出了大量随机变量累积分布函数逐点收敛到正态分布的积累分布函数的条件。
在自然界与生产中,一些现象受到许多相互独立的随机因素的影响,如果每个因素所产生的影响都很微小时,总的影响可以看作是服从正态分布的。中心极限定理就是从数学上证明了这一现象。
3、贝叶斯定理
非常有实用价值的概率分析法!它在大数据时代的机器学习、医学、金融市场的高胜算交易时机的把握、刑事案件的侦破中均有很高的推理价值。
贝叶斯定理由英国数学家贝叶斯发展而来,用来描述两个条件概率之间的关系,是概率统计中的应用所观察到的现象对有关概率分布的主观判断(即先验概率)进行修正的标准方法。
P(A)事件A发生的概率,即先验概率或边缘概率
P(B)事件B发生的概率,即先验概率或边缘概率
P(B|A)事件A发生时事件B发生的概率,即后验概率或条件概率
P(A|B)事件B发生时事件A发生的概率,即后验概率或条件概率
按照乘法法则:
P(A∩B)=P(A)*P(B|A)=P(B)*P(A|B)
公式变形后,得出:
P(B|A)=P(A|B)*P(B)/P(A)
贝叶斯法则的文字化表达:
后验概率=标准相似度*先验概率
注:P(A|B)/P(A)又称标准相似度
如果我们的先验概率审定为1或0(即肯定或否定某件事发生),那么无论我们如何增加证据你也依然得到同样的条件概率(此时P(A)=0或1,P(A|B)=0或1)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八上数学前三章定理定义和数学定理冷知识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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