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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官员任满后一般会何去何从
古代官员任满之后,国家会根据现有律例与法规决定他们的去留。干得好的擢升,干得差的贬谪,甚至是处刑。年龄大的就让他们“致仕”,也就是今天说的“退休”。
一、任期一满,回京述职
在中国古代,国家制订有对官员的考察制度,叫做“考课”,用来检察官员在任期间对国家的法令执行得怎么样了,有没有达到效,这项工作一般由吏部主持。“考课制度”在上古三代已经有了,唐宋也有零星的法条,但是成形完备,还是要到明朝。在明代中后期,每一年国家都会把各方官员的工作成绩刊印成小册子,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到。
明代有所谓“八法考制”,分成八个大的方面,来考察一个官吏称不称职。比如一名县官的任期是九年,并不是说他任满,自己就可以随时走掉,而是九年之后,自动进京述职,汇报自己干出了什么成绩。
根据相关的考查结果,吏部批示:年纪大的,退休;办事不力的,回家闲着。办事浮躁的,能力不足的,视情况把他调到适合的部门去等等。如果那些干事特别能干的会有奖励。比如任期之内,盗匪案件发生率明显降低,粮食生产得到提升,或者有治河的功劳,可以上报朝廷,给他们升官。
一般通过科考出来的人,先外派去地方为官。再通过这种“考课”的制度,一步一步地从地方走向京城。当然,干得差的自然一步一步地向下贬谪了。
二、任满“退休”
明初的时候,洪武皇帝朱元璋规定,官员任满,70令其“致仕”,也就是说70岁就退休。过了几年,他又改成60岁退休,后来几任皇帝也一直在修改。
比较高级的官员退休的时候,皇帝一般会赏赐一些良田与金银。但是普通的官员“退休”过后,国家一般不发全工资,改由官员所在地方政府发一点点退休补贴。这就造成了古代很多当官的人,临退休之前还要拼命“捞一把”的现象。
明朝对官员更苛刻,退休到地方上的官员,不但拿不到钱,明朝在任的海关官员都会穷得出去卖画,而且退休的官员,在国家有需要的时候,要出来协助地方官办事。唯一的好处是,不用再服“徭役”。清朝的官员退休,要好于明朝。一般会得到在任时一半的工资。但是满汉有别,还要看上方的脸色。
由于国家并不是一直“强制退休”,所以朝廷中经常会看到七老八十还赖着不走的大官。国家虽然因为他们年老,不能任事,就安排了他们担任闲职,但是这就等于留着他们在朝堂里“白吃饭”。长久下来,国家财政负担也不小。
于是,从宋朝以后,国家每年都会开展一些“劝退”活动。鼓励年老的官员们主动退休,并赠予他们肥牛、美酒和大量的金银财宝。当然,这是针对京官的。地方上的小官,任期一到,各自请便,回家不送!
除此之外,明代中期还有“内退”的制度。官员在四十岁的时候,也可以主动向皇帝请求“致仕”!
结语
古代地方官员,一任数年,各个朝代规定不同。任满之后,需要回到京中述职。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朝廷的审查。国家对于办事得力的官员进行升官嘉奖,不得力的官员,酌情调走;办得差的,贬官处罚。官员任满,到达一定年龄可以申请退休。
官员退休,在汉代叫“乞骸骨”,后来叫“致仕”,也就是民间传奇中说的“告老还乡”。退休之后,由官员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按月发给生活补贴,一般不会超过薪俸的一半。
明朝官员的工资究竟有多低,为何三品大员穷的卖女儿当路费
归乡卖女发生在明洪武中期,通政使曾秉正是个京官,因为忤逆圣旨,也就是抗拒皇帝的命令,被罢免了官职,历朝历代这种事情多了去了,本来也没什么稀奇,但是曾秉正名如其人,大概就是秉持公正的意思,人比较清廉,也没捞过什么油水,所以刚失业没几天就“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那个年代卖儿卖女的事情太多太多,到了清朝甚至民国这种事儿也很平常,而且几乎可以说唯一的原因就是穷,没钱,没听说过哪个脑满肠肥的乡绅富户能把自己后代卖了,朱元璋大怒,为何大怒,史料没说,想来应该无外几点,你曾秉正落到这步田地,难道是我逼的不成,或者你这就是借机羞辱我,或者你这是变相抱怨工资太低,或者你这就是向我示威,反正别管怎么说,老朱最终是急眼了。腐刑就是宫刑,比砍头的侮辱性更大,比砍头好些的就是至少命还在,如果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起码还能继续干,为国也好,为家也罢,总还有发挥余热的机会,比如司马迁,他要秉承父亲的遗志,达成自己的奋斗目标著书立传,所以受了腐刑也还得活着,但是这个曾秉正可没有那么好运,受刑后“不知所终”,一个大活人怎么就能没了呢。依我看,有两个可能,一是他根本就没命出来,想巴结皇帝上位的太多了,本来就是个去职的官员,弄死了倒是大功一件,比如类似于麻沸散这类麻药如果不用会怎样呢。第二点就是推至秦人尚且知道,腐刑后怕风,真的会死,但施行者又不是医生,一刀下去就完事了,谁会去伺候一个罪臣,于是曾秉正就只能自生自灭了,这还是老朱没特地打招呼的情况下,死了也不新鲜。相对来说,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官员们的贪污情况要比明中后期要好得多,暂不论其他收入形式,单就粮食来讲,还没太过贬值,官员们凑合着还能活着,但也仅此而已,其他的别想了,没路费很正常,一般官员真穷疯了,起码还有个贪污受贿的机会,明朝最怕扣工资的就是言官,他们少有灰色收入,其他人也不大敢给他们送礼,万一摸不准脉给言官送了礼,他反手捅你一刀就不轻,广开言路上达天听,你敢妨碍司法公正?所以说至少洪武时期还好,到明中期,京官就真有因贫致死、上吊的了,没办法,老朱在世有个不好的习惯,动不动就立规矩,而且还必须搞成祖制,后世子孙不允许修改,虽然子孙们没改,但是比改了更可怕,这点详见下文,那不贪污还能怎样,后续的皇帝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在因为其他事论罪凑罪名的时候才把贪污拿出来说,皇帝也都不傻,朝廷俸禄那点钱粮喂耗子都不够,你总不能让官员都去死吧。“还好”只是相对来说,实际上老朱在世的时候,贪污腐败之势就愈演愈烈,凌迟、剥皮、枭首所有酷刑都挡不住官员们前赴后继的不断送死,而首脑们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没有警醒,任由着:“本欲除贪,奈何朝杀而夕犯”“窃见数年以来,诛杀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踵”什么意思呢,脚尖顶着前者脚后跟,脚脚相连,排着队来送死。所以连清修明史也跳出来鸣不平“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满清稍好,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的约束,努尔哈赤也没说过,工资只能发狍子,即便说过,皇太极也敢改制,雍正帝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推广开来,至少几茬官员能够真正落到好处,虽然后期缺乏有效调整,养廉银制度名存实亡,但起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后,官员们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舒服日子,当然,高薪并不能养廉,但至少不让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转正”,避免官员公开收受贿赂当成理所当然的惯例,而且越是高层官员受贿越多,受贿少了就直接伸手要,上行下效再加上受贿后袒护下属,那吏治一旦败坏到这种地步,国灭就不远了。朱元璋本就是穷苦环境成长起来的,本身就比较节俭,而且受穷的时候,最看不惯官员们娇淫奢侈的鬼样子,元朝怎么灭亡的呀?老朱总结这就是其中一条,官员腐败,他就没想到,元朝官员贪污腐败那是人家自己乐意,明朝的官员可都是被逼的。无论国库还是内库,朱元璋自己花钱也是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没办法,穷怕了,苦惯了。一个人几乎可以说半生都是这种生活,他花钱方面就是会谨小慎微。首先说变相减薪,洪武八年开始正式印制宝钞,但是这宝钞不设钞本,也就是说没有后备金,想怎么印就怎么印,仿制起来也比较容易,百姓又不傻,一来二去的没人用了,宝钞回归了隶属于他的最初本质,废纸,问题是宝钞偶尔也会发给明朝官员,大钱1000=宝钞一贯=大米一石,所以赶上倒霉,工资“间而”发了宝钞,那么俸禄结构就变成了大米+废纸,所以说这是变相减薪,洪武初期还好,后来宝钞一路狂跌就更不行了。还有一种不经意的减薪,大明天下初定,农业根基尚不稳定,兵荒马乱的年月,荒地越来越多,逃荒避难的也多,大明建国安稳一些后,农业生产力是要慢慢恢复的,随着承平日久,生产力恢复的差不多了,粮食不再那么紧俏,它是会掉价的,官员们的俸禄又是大幅缩水。洪武九年,米麦钞参合着给,比如北平,就是这些京官们,比如曾秉正这类人,米只给一半,其他给宝钞,湖广、四川等地给7成,其余给宝钞,那时候的税什么都收,如果麦子足够多的,甚至爆仓了,那就发麦子,一下子薪水算是逐步降低了,还好只是试运行,这种制度并没有推及全国,否则洪武一朝的贪污腐败就会更加严重,都不需要经历后续的变故。到了朱棣这一代,更有意思,朱棣改变工资发放结构比例,发宝钞的比例是按官阶大小排列的,官阶越高,宝钞就越多......反之,官阶越低,反而能基本拿全工资,看来朱棣还是沿袭了老朱的中心思想,觉得官员们,尤其是天天“无所事事,不事劳作”的大官们没必要给太高的俸禄,这一点上,朱棣和老朱近似,而且更为苛刻。宝钞贬值到什么程度呢?刚才写过,一贯宝钞=一石大米朱棣统治时期变成了一石大米=10贯宝钞更可怕的是朱棣同志迁都了,但是大米还要在南京支领,当时的华北地区一直到了清代中期粮食也不能自给,官吏、军队的粮食都要南粮北调,官员们没法领就开始领“粮票”卖给商人,商人凭票去南京支取获取利润,无意之中,官员们再次受到一次剥削,行情好的时候,5石大米能换一两银子,被盘剥的狠了那就是7-8石大米换一两银子,工资再次缩水,后来明廷发现这种情况,也觉得这事办的不走脑子,所以直接折成银两发放给官员。朱高炽上台后一石大米=25贯宝钞后面不提,现在已经贬值25倍,相当于以前的100块钱当4块钱花。发宝钞就够倒霉的了,问题是宝钞只发两季,到了秋天冬天就要混着胡椒等实物发放,那时候更惨,只能盼着卖个好价钱,问题是上千京官都发这个,都往外卖,谁买呢,宝钞要想花出去也比较费劲。你方唱罢我登场,等到朱瞻基上台的时候,又“发明”了折布。成化年间,朱见深主政,那时候的米价,时高时低,高的时候,比如(我用极端的算法可以更清楚的说明问题):一石大米可以卖一两银子;一匹粗布可以卖三四钱银子;明廷发的工资一匹粗布抵三十石大米......还以曾秉正为例,正三品年俸为420石大米,420÷30=14匹布如果工资发细布=14匹布×2两银子=年薪28两=月薪2.33两银子=2.33石大米如果工资发粗布=14匹布×0.3两银子=年薪4.2两=月薪0.35两银子=0.35石大米明代一石≈70.8公斤月俸≈24.78公斤所以史料上写俸禄只够十日,一点都不夸张,因为上面的数字是正三品的俸禄,正五品咋活,自己都得饿死,父母怎么办,妻儿怎么办?所以,赶上倒霉的话:420石大米被换算成了4.2石大米,整整贬值100倍。祖制只是一方面,明朝的皇帝们并不是不想扭转这个局面,但是架不住人口剧增,这里说的人口是指皇族人口和文武百官,皇族人口每30年翻一番,官、吏数字接近18万人,而盛唐才8000多人,明廷也想涨工资,但是实在是超出了政府的能力,没有办法。后续大家也都基本了解,中后期,大明国力越来越弱,涨工资成为奢望,所以不贪污没法活命,清承明制,在初期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直到雍正时期才出台养廉银制度,官员们几百年来第一次尝到了福利的甜头,虽然时间也并不很长。
为什么用“两袖清风”形容古代官员为政廉洁
多谢邀请,
两袖清风是一个成语和典故,古人穿的衣服没有口袋,百姓的衣襟向右掩,在腰间束带,随身带的小东西可揣怀里。朝官则是穿长衫,袖子宽大,主要便于放些银両,诗词文章。
这成语最早出现在元朝文学家魏初的《送杨季海》诗中:“交亲零落鬓如丝,两袖清风一束诗”。诗中只是表达清贫之意。真正用于为官廉洁,不贪赃枉法到了明朝年间。是著名
民族英雄和诗人于谦,他廉洁奉公,为人耿直,最看不惯朝庭大小官员阿谀奉承,贪污腐败贿赂成风,但又无可奈何,于是写诗泄愤,其中《入京诗》诗云: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正式引用“两袖清风”比喻正气贫穷,不愿同流合污的铮铮风骨。因此它的意寓和用法广为流传至今。
明朝官员的工资到底有多低相当于今天多少
明代官员的工资低,是相对其消费而言,但就当时整个社会收入水平来说并不低。
在朱元璋当政后期,为了限制官员们拿太多,大笔一挥,把明朝官员工资定为九品十八个级别,每个级别限定死。比如正一品每年是1044石粮食,从九品则是60石粮食。
朱元璋宣布从此只要大明朝在,以后就不许更改!!
但这明显没考虑过通货膨胀的问题,实际上从明朝开国到后期,物价上涨了几倍,这工资到后来肯定是不够的。
所以明朝官员的收入其实分为好几块,并不仅仅只有基本工资(俸禄),在后期,奖金,免税补贴,补助等等占据了很大部分。而官员们仅仅就是比基本工资,就已经超过很多明朝普通人全部收入了。比如说理想状态下,一名正常情况下明朝小地主耕作50亩田地,一年总收入约为100石,扣除各项成本和纳税后收入为70石。全家一年的收入接近正八品(正科级官员)
注:有些同学坚持要问“这相当于现代多钱?”如果你非要知道,就把万历时代的一两银子当成600元人民币(按米价换算),一石米=0.6两银子这么算吧。100石=60000元人民币
按万历年间每石米6钱的价格计算,当时一名北京的普通体力劳动者,年工资约12石,技术工种如马夫年工资约36石,远不如最低的从九品官员。
那为什么都流传说明朝官员工资低呢?因为明朝后期和宋朝后期一样,由于政策的放宽,出现了一个商业繁荣的时代,商人动辄得到上万的财富,与他们相比,明朝官员肯定心怀不满。实际上这个和我们现代改革开放后,一些干部对商人阶级的暴富心怀不满,而逐渐投身商海是一回事。
到明朝后期,朝中官员多半出身于各个地区利益集团,如浙党,晋党等等,读书人一旦成为官员,马上会被接纳,金钱田地奴仆,接踵而来,得到的财富数百倍于官俸,这就是明朝后期官员各为其主,对朝廷忠诚度下降,日益陷入党争的原因。
关于古代地方官员任满后一般会何去何从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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