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出来了,你还扶不扶了(扶不扶最新法律)

扶不扶 一道国人心中法律与道德间的难题

大家好,关于相关法律出来了,你还扶不扶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对扶不扶的建议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有法律保护,遇到老人摔倒可以大胆去扶吗
  2. 见义勇为不担责,“老人摔倒扶不扶”还是难题吗
  3. 农俗“抖腿耸肩穷三代,手不扶碗霉一生”是真的吗,有哪些道理
  4. 相关法律出来了,你还扶不扶了

有法律保护,遇到老人摔倒可以大胆去扶吗

这么说吧,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但是没人希望自己的善举给自己可能带来无妄之灾。《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已明确理清了救助人无需担责,但这不代表受助人或者家属不会无理取闹,如果没有针对此类行为的立法威慑,“大胆去扶”仍会存在疑虑。

见义勇为不担责,“老人摔倒扶不扶”还是难题吗

这个时候,我觉得有必要再说说彭宇案。老人摔倒到底扶不扶,与彭宇案关系密切,这个新闻曾让中国有些媒体喊出:中国道德倒退30的口号,结果,这些媒体的脸被打的犹如猪头,在媒体的眼里,彭宇是见义勇为为诬陷撞人,而事实真相是彭宇承认撞人了。

彭宇案是彭宇与诸多媒体联合制造的冤假舆论,他们制造伪社会痛点,站在道德高度,无视真相,无视证据,人为制造社会矛盾,彭宇案后,导致人们不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其实,让社会道德滑坡的,恰恰是这彭宇和这些传播虚假新闻的媒体,站在道德高度看问题往往可能是不道德的。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如果没有高额医药费,仅仅200元看病钱,可能这件事就尘埃落定了,但高额费用让人心变得复杂起来,彭宇案发生这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2007年4月26日,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的妻子在代他出庭答辩时,没有说彭宇是做好事,只提出:“原告受伤非被告所导致的,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第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质证时,彭宇在答辩中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当被问及把原告扶起来出于什么目的时,他回答:“为了做点好事。”在得知原告申请调取的事发当日城中派出所接处警的询问笔录已丢失时,他对由当时处置此事警官补做的笔录提出异议,并表示要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这一情况。

7月4日,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位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用短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京10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彭宇于当日向鼓楼区法院提出准许新闻记者采访庭审的申请。

一审判决同时认为,虽然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但由于原告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被告相撞;被告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也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因而在本次事故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于当年10月初进行调查,并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找到事发当日双方分别报警时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其中的“报警内容”一栏,均记录了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为澄清事实提供了重要佐证。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这件事至今依然谬种流传,问题出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鸵鸟政策,他们竟然愚蠢的同意了那个保密要求,事实上彭宇案已经不是普通的民事案件了,而是完全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的大事件,一定要公开透明澄清事实,还社会公平正义。

农俗“抖腿耸肩穷三代,手不扶碗霉一生”是真的吗,有哪些道理

抖腿耸肩穷三代,手不扶碗霉一生。说的有一些道理,但并非都是真实。很明显,有夸张说法,夸张目的,在于强调做人要注意言行举止,有礼仪,不要养成不良的习性,影响人生命运。所谓穷三代,霉一生,都是夸张了的说法,抖腿耸肩,手不扶碗,在日常生活中,是被认为是不良的生活习性,需要改之为好。

现象是可以反映本质的。坐有坐相,吃有吃相,相由心生,看相识人,由表及里,相定命运。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一叶知秋。从人的言行举止,小动作,一些小习惯,可以察知的脾性品质,再据此来判定人之命运吉凶好坏。俗话说,男抖穷,女抖贱,是有一定道理的,并非一点意理没有,这也是经验总结之言,有一定的可信度。

从相心理学分析,抖腿耸肩是内心空虚轻浮,焦虑不耐麻,无聊紧张不安的心理情绪无意向外表现,如已成习,又习以成性,那就说明此人的命运不会好到哪里去,除非就改掉这些不良习性,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手不扶碗,是说人的吃相,从手不扶碗这个动作习惯看,这人不但懒,还不懂礼数,没尊严敬畏心,由此可折射出人的心理,性格,学识,品质,修养等,再依去判断人的命运好坏优劣,这是有理合情的。

我有一友老张,他去省城探儿,他儿是经商的,一中午,儿请生意伙伴餐聚,也叫上老张,老张极少言语,却在静静观察各人吃相,在回家路上仅父子二人了,老张才开口嘱咐儿子:那瘦猴口出狂言轻诺,与其相交,不可轻信;那肥杨用筷挟菜,总是东挑西拣,足以说明他内心极度自私。生意场上风云瞬息万变,交人做生意更要会从细微处察人,了解人,知人可交不可交,可信不可信,不然,会吃大亏的。老张儿子又听父亲上了一课,后来事实说明老张说的不错。

相关法律出来了,你还扶不扶了

实在想不到,现在人与人的关糸,竟然到了如此险恶的程度!

即便我有扶危济困扶老携幼之心,一旦沾上的是个不死半活的主儿,经济上先不说,就是说理辩解、陪功夫这一套,我人搭得起身体也搭不起呀。

所以,碰这种事,我只能有多远躲多远,充其量报警处理。

关于相关法律出来了,你还扶不扶了,法律对扶不扶的建议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能否化解 扶不扶 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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