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做了“股权激励”为何没有达到期望

公众法律网 想给员工做股权激励,都有哪些分配方式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给员工做了“股权激励”为何没有达到期望的一些知识点,和不建议做股权激励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股权激励有哪些误区
  2. 公司小,适不适合做股权激励
  3. 年底了该不该做股权激励为什么
  4. 给员工做了“股权激励”为何没有达到期望

股权激励有哪些误区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拿出一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无数企业发展的事实证明,股权激励制度的推行对企业的营收和价值增长具有较大的帮助,从而形成企业、股东、员工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当然,企业适用哪种股权激励模式,要看企业目前处于哪个发展阶段,不同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改造上述的激励模式,找出适合自身的股权激励方式。但是股权激励如果没有做好充分的前期的调查准备,或者在推行过程中偏离激励目标的主线,不仅不能成为一方良药,反而有可能导致高管所得大幅提升、企业效益大幅下降,员工与企业的股权纠纷,或者创始股东股权被稀释,失去或降低了对公司的控制力等等不良效果。

那么股权激励有哪些误区呢?

1、股权过于平均

实践中,很多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出于哥们儿义气会觉得平均分配股权会更公平。但实际上股权过分平均并不利于公司发展,当双方持有股权相同在发生经营意见不同时,容易使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因此向50%:50%这种股权机构在实践中也是最为让人诟病的。

2、股权过于分散

实践中,公司可能股东很多,并且每个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也很小,这个时候可能在公司需要进行表决时,由于股权的分散可能导致无法行程有效的决议。因此在前期进行股权结构时就应当避免后期的这种股权分散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况发生。

3、股权过于集中

实践中,有的公司大部分股权集中在大股东手里,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的状态,这种情况下可能小股东根本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听由大股东支配公司。而其作为股东权利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公司小,适不适合做股权激励

公司小才最适合做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就是激励那些能和公司同甘共苦的人。什么叫小公司,其实就是没多少钱的公司,你给人才发不了多少工资,凭什么让人家留下来,也只有发股权了。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即使小公司给人才发股权,大多数人也会无动于衷,但是总会有少量人愿意要,这些人就是创始人的合伙人、亲兄弟!美国硅谷的谷歌、思科、亚马逊等很多大牌公司在创业时都没多少钱,都是用低现金工资+股权激励的方式吸引人才的。

相反,企业做大了,很有钱,开得起高工资。同时能给人才提供除钱之外的很多无形利益,所以不用给股权,也有很多人挤破脑袋往里拱。

大企业决策适用股权激励很费劲,因此股权激励是小企业对抗大企业吸引人才的杀手锏,老板一定要很好的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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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该不该做股权激励为什么

股权激励受到股份回购的限制,《公司法》做了强制性规定,不得任意为之。股份回购的含义及我国立法的变迁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我国公司法原则上不允许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1993年《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允许股份回购的例外情形,即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增加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两种例外情形,并对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数额限制等作了规定。2018年10月专门针对公司股份回购而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股份回购的法定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回购后的程序与处理公司因上述第142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前款第3(股权激励)、5、6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上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公司股份;属于第2、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股份;属于第3(股权激励)、5、6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除需要符合公司法的上述规定,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上述第3(股权激励)、5、6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而不能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进行。悟空回答总结如下:股权激励法定程序:需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而不能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数额限制: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给员工做了“股权激励”为何没有达到期望

1、股权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激励性,要激励员工就不要动用股权。

2、股权是中长期激励,具有很好的留人价值,但激励性相对不高。

3、要区分股权与股份的区别,股权是整体权力配置,股份是收益权分享。

4、其实,员工要的不是所有权,而是分红权、收益权。

5、年纪轻、层次低、价值小的员工也不适合做股权激励。

原因:

一是大材小用。

二是他们更需要的是短期激励。

关于给员工做了“股权激励”为何没有达到期望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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