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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律师说360视频侵犯了公民隐私权
构成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得知,网络用户,即进行直播的商家必然要承担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责任,但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即360是否应认定为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关于这一点,应注意360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
12月12日,360水滴直播在微博上发表了声明:
这份声明有两个重点:
1、是否开启直播功能由商家自主决定
2、水滴直播平台有严格的审核机制
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侵害隐私权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毫无疑问,被拍摄的公民的隐私权遭到了侵害,那360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
360仅与商家协议约定商家需要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提示”,但360却并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商家进行了明显提示,并且不能确认商家对每一位用餐客户进行到了“明显提示”。除此之外,360也未能就此条约定对商家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公民的隐私权遭受到了侵害。充分说明,360在与商家订立的摄像头买卖合同中,此种条款仅具有类似于免除自身责任的声明的效力。
另外,“100人的审核员队伍”的“审核”也是导致有关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视频直接流入直播平台的直接原因,可以有关360的有关工作人员并未对“隐私权”的内容有着相关的了解。所以说,360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后,如果商家在摄录人不知情或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摄录内容上传到网上,这种行为就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此外,如果在被摄录人不知情和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摄录内容作为商业宣传等所用,那就还涉及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头条中那些打拆迁官司的律师可信吗
这个问题没有绝对是与否的回答,只能说是可以参考。有的可信,有的不可信。可信和不可信又会分为很多种。我认为原因如下:
1.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说到底在头条上说可以打拆迁官司就是一个利字。律师一般在咨询之前或者之中,都会给你一个较好的心理预期。但是在真正的法律实施中,变化太多,谁也不能下保证。
2.遇到不靠谱的律师的几率合作有的,律师可以相信,但是自己也要多留心,关键还是要看自己。
3.拆迁官司本就难打,因为自己只是弱势一方,而对手却是相对庞大的机构。自己在信息、举证、资源、财务上或多或少都会存在劣势,所以胜负难以保证。当然最好可以是找外地律师。
遇到拆迁类的官司,该怎么办呢?
我认为主要是要留存证据,找信得过的律师介入,当然在头条上的也可,因为即使在现实中,也很难说一个律师靠不靠谱,还是要看其个人经历和以往案例。自己也要多留心观察,这种事情,还是要自己多多注意。
社会上律师很吃香,但为什么很多学法律的找不到工作
如果在北京和其他经济发达的城市,法学毕业生并不难找工作。
你要是北大、人大、清华和政法大的法学毕业生,或其他著名法学院的毕业生,在校也认真学习了,找工作并不难。
如果你是普通法学院哪怕是三本院校的毕业生,但已经拿到法律职业资格,找工作也不难。
如果你一门心思只想去做公务员,公务员的名额少,无论你学什么专业的都不一定能成。
如果你希望起薪高福利好、工作轻松,什么专业的毕业生也不好找这样的工作。
如果你要回到小城市靠“人脉”,又想找到称心的工作,这就比较难了。
相比其他文科类专业的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并无突出的劣势,学习好的法学毕业生大多会在上学期间找一些与法律工作相关的实习工作,他们的知识和基本能力是可以适应任何工作的,他们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比其他文科专业毕业生更具有一定逻辑分析能力,写作能力也比较强,因此他们可以适应所有的办公室的初级岗位。
以我所许多青年律师为例,他们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乡镇、县城,都是普通百姓的子弟,大多毕业于普通法学院,但是,经过努力他们都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且成为独立执业的律师,这是他们经过自己努力找到的工作。
所以,认为法学院毕业难找工作的毕业生,还是要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应该怎么看待律师这个职业
对律师这个职业怎么看?
我本人就是一名执业律师,1996年从部队转业后,1999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一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们自己看律师有别于本界别外的人看律师。我之所以加入律师队伍,之前有对这个职业的热爱,记得小时候大体是1977年前后,那时我们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有威尼斯商人那节课,那是自己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第一次认识,感觉挺崇拜,不过我们国家那时还没有恢复律师制度。再后来在部队服役期间,有幸能参加自学考试系统学习法律课程并取得了法律专科学历。转业后考取律师资格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
这么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感觉做一名好律师不易。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学习永远在路上的职业,法律相对社会发展,虽然自身有相对滞后的特性,但法律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直都在更新,需要律师一直在学习。在就是律师所参与的案件永远都是矛盾比较严重的案件,简单的案件一般不用律师参与,复杂的案件即便是律师介入了,矛盾仍然是复杂,律师真的是一个很累人的职业。
我在执业期间,因代理案件需要,也时常和外地的律师同仁有接触,感觉律师同仁们都很敬业。能够通过勤奋学习,参加全国统考,加入到律师队伍中的人都是值得同仁尊重的。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为什么律师说360视频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和为什么不建议律师做视频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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