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澄清吏治的由来,以及清朝为什么不建议澄清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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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清朝可以出得了曾国藩这样的政治家,却出不了什么科学家
不是出不了,而是地缘政治不适宜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国第一次文化大革命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过程中出现的文化技术的大革命,大发展,大繁荣,当时叫“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无论是思想还是自然认知文化程度都走远远在其它文明之上的。
中国是农耕文明,农耕文明依附于土地,劳动力分散,剩余价值低,人口不易于集中,而它的经济则是内循环,这样的文明程度虽然很高,但它生产周期长,生产率低,生活节奏慢,这些都是阻碍资本发展的不利因素!
农耕文明又易于产生土地垄断,土地垄断后产生的大批失业农民怎么办?在中国是农民起义重新分配土地,又进入下一个循环。而游牧文明则带来了交易,更极端的海盗式的海洋文明带来了海上贸易,这些交流和贺易,吸收了大批的失地农民形成以资本为纽带形成新的剩余价值获得层。这个阶层一方面,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另一方面因为资本要扩张就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资本家为了减少劳动成本便加大了对用机械原理代替人工。不但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而且减少了劳动成本的投入,资本家把剥削工人的投入,投向了技术研发!正因资夲家对科学技术投入产生了技术的买方市场,因此西方正是由于资本家对研发的大量投入才催生了技术革命的快速发展,发明家,科学家,随着他们社会地位的提升,也加快了科学技术发展这便是中国没有大科学家的主因。即中国是农业国。但是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和失地农民的增加,开办更多的工厂,吸收更多的农业剩余人员,催生更多对技术的需求,便会产生更多的发明家,科学家!这才是中国的希望!
清朝推行的养廉银制度,初衷是为了减少腐败,为何却养出很多弊端
要解决贪腐,可以有三种理想的方法。清朝实行的“养廉银制度”,只是其中一种。第一种:让官员不敢贪腐,“杀一儆百”。
这一招,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用过。朱元璋治理贪腐的手段是历朝历代最狠的:只要贪腐超过六十两银子就会被处死;一旦超过百两,这个官员就要剥皮填草,子孙三代不得录用。适用于贪官的刑法也有很多:族诛、凌迟、极刑、枭令、断手、刖足、阉割、剥指、剁趾、墨面、文身等等。
而且,老朱为了吓唬官员,在每个衙门门口都建了一座土地庙。这个庙不是真的为了供奉某个神仙,而是用来悬挂人皮!这些人皮,自于某位被杀死的贪官。
而且,朱元璋是动真格,据说杀了15万贪官。但是,明朝依然有贪官,还不是少数现象。靠杀头,是杜绝不了贪腐的。
第二种,制定完善的制度,让官员无法贪腐。中国古代就是一个关系社会,不管朝廷的制度再怎么完善,都会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这些关系除了钱财外,还有门生,古吏,同乡,同窗,等等。走不上关系的,骂那些有关系的。有关系的,因为自己的“高高在上”,而沾沾自喜。
这个方法,目前看来,太理想化。
第三种,就是让官员不用贪。官员贪腐,不就是为了钱吗。我给你足够的钱,你就不用贪了。于是,清朝发明了“养廉银”制度。别看清朝官员的“俸禄”低,正一品才180两银子,还不让收“火耗”。但是,咱们从“养廉银”上找补,根据官职和工作强度,给予补偿。一般情况下,清朝给各省督抚每人发一万多两,其他官员按照各省情况酌情调整。
京官没有“养廉银”的,就允许他们夏天收“冰敬”,冬天收“碳敬”。另外,京官出门办个差,还有“程仪”。例如,在刺马案中,曾国藩就曾给钦差(刑部主官)郑敦谨所带的两个郎中,每人纹银500两。
养廉银制度还是有积极作用的。想要考“养廉银”彻底解决贪腐,那是不可能的。毕竟,贪官就算是家里藏一个亿,也会继续贪。而清官,就算是粗茶淡饭,也不会贪。
但是,“养廉银”却给了众多不想贪腐的清官,继续坚持自己“理想”,保持清廉的物质基础!要知道,清廷开的那点工资,真是不够官员养活一大家子的。朝廷只给官员个人开工资,而官员下面的办事差役是没有工资,只能靠官员自己养活。于是,官员只能靠“贪腐”来养活自己手下,如果不贪腐,就没法办公啊!
当时,官员贪腐的首选手段就是“火耗”。征税的时候,朝廷允许官员多收一些,作为“损耗”。而这些损耗,就是官员自己的“收入”。雍正想实行“火耗归公”的时候,必须解决官员生存问题。于是,雍正推行了“养廉银制度”。
有了养廉银以后,很多正直的官员,可以不用为自己和手下人生计发愁,可以安心秉公执法。但是,这个“养廉银”对于“喂不饱的”贪官,肯定是没什么用的。贪官贪腐,跟又没有养廉银,基本没有任何关系。毕竟,贪财是贪官的个人“志向”。
(文|勇战王聊历史)
清朝修《明史》是公正还是抹黑
《明史》编纂的依据主要来自于三方面:《明实录》、《大明会典》和《宝讯》。其中前两个更重要一些。关于《明史》被抹黑的说法近年来在网上甚嚣尘上,好像《明史》根本没有任何价值,纯粹是为了抹黑而创造出来。可究竟是不是这样,我想为大家解答一下。首先,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另一本史学著作:《中国通史》,因为它是白话文的,比文言文的二十四史更容易理解,因此,我有部分历史知识来自于此。《中国通史》开编于清亡之后,按照某些人抹黑前朝的思路,加上又是驱除了“鞑虏”,就应该对清朝的一切加以否定,包括清朝修的《明史》。至少应该拨乱反正。然而,事实可能扇了某些人一个耳光。《中国通史》对《明史》评价远比某些人想象的要高。评价如下:明史成为二十四史中较好的一部,尤其隋唐以后诸史,更为突出。总体来看,《明史》是一部史料价值较高的正史,不仅因其记史求真得体,还因其重于参订。(以上两句都是)甚至认为隋唐之后,除欧阳修的《五代史》外,成就最高的就是《明史》了。特别是认为《明史本纪》的特点就是:符合史实。就这四个字,没有其他更多的赘述。如果你怀疑《中国通史》的权威性,可以明确告诉你,许多大师级的人物都参与了编纂。参与编纂《明史》部分的有商传、毛佩琦等。因为这两位上过《百家讲坛》,因此对他们印象更深一些,但他俩还不是《明史》主编。而且,单就清朝统治者而言,他们认为他们是灭了大顺政权,是为明朝皇帝报了仇,所以更没有抹黑的理由。清对明皇陵采取了保护态度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当然,《明史》编纂时间从顺治二年(1645)到乾隆四年(1739)长达95年,这给后人留下不小的疑问。《中国通史》中也专门给予了解释。现摘录部分。《明史》的修编分为三个时期。首先,是初修。清初入关第二年,立足未稳,开始宣布。其原因有二。1,宣告明已亡,不再承认南明政权。2.笼络明遗臣,使其有感情寄托。因此虽然清政府下令修明史,实际上是一纸空文,政策作用大于俢史作用。同时,还有两个原因使俢史无法进行下去。1.清初,战火纷飞,政局未稳,集中大量人力物力俢史,根本不可能2.史料缺乏,人力不足,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档案和邸抄。征求图书时,献书者甚少。直到三蕃平定,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修篡。这时已过35年。然后是中修。这阶段的成果是《明史稿》。康熙虽然表现出对俢史的重视,但深知国家稳定之基础并非在于俢史,而在于经济。俢史只是康熙的一种政治手段,其结果也是时重时轻,迁延时日。最后到雍正朝,才是正式定稿阶段。也持续上十年,直到乾隆朝才完成。在这期间,有关俢史时间长的解释中没有任何“篡改历史”之类的任何字眼的说法。因此,《明史》被抹黑只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说法。我不否认《明史》中有少部分失实或避重就轻的记载,但这也其他任何历史书都无法避免的。《明史》中有争议的或说不足的地方有两点。其一是关于南明部分,很多语焉不详。但这可以理解为,当时的清政府认为自己已取得了正统地位,所谓的南明历史应该在以后(清亡后)编入《清史》部分。其二是清兴初期,明、清两个政权的关系上。清廷不太愿意承认他和明朝的隶属关系。而且,当时的满族刚创立文字不久,清很不愿意被称为蛮夷。其实,细细研究清初时的文字狱的起因。主要也发生在我所说的第二点上(指清曾隶属于明及清初时其文化水平较低),基本都是因此而引起。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清统治者忌讳这些,是想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在意自己是否正统。而有了这些忌讳,实际上对自身行为也是约束。毕竟,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没有谁能管制一个握有实权的皇帝。就好比唐太宗,很在意历史对自己的评价,客观上促使他成为一代明君。清廷对正统性的关注,也促使其不断汉化、儒化。而不像元朝那样,过于拒绝中原文化。这样,元朝编《宋史》也显得大大咧咧。三百年宋史,两年就编完了。我在网上看过一条帖子,说的是当作者看到打捞起甲午海战中沉没的定远号上刻着“中华帝国”这四个字时,他感到民族在国家面前,真的不那么重要了。(定远号上刻有“中华帝国”未经我考证,如有错误,请见谅。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那时中国虽然深受屈辱,但当时那个满族建立的清政府代表的是中国。)最后,回答《明史》的话题上来。综上所述,真正想了解明朝历史,读读《明史》还是很好的选择,而不是从网上一知半解、以偏概全地了解,更不是把一些连野史都算不上的东西当历史。
澄清吏治的由来
北宋澄清吏治的由来,北宋庆历年间,范仲淹甫任参知政事,即以澄清吏治为重点推行新政。面对“冗官冗吏”,他敢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在翻阅各路监司簿册时,凡遇“不才”姓名,“一笔勾之”。
同僚富弼劝阻他说:“十二丈(指仲淹)则是一笔,焉知一家哭矣!”
仲淹却说:“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遂悉罢之。以“不才”官吏一家之“哭”,而换取一路百姓之不“哭”,究竟孰轻孰重,范仲淹掂量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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