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黄狗头像怎么弄好看,以及狗为什么会成为人类的好朋友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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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为什么会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朋友的概念:即在生活中彼此信赖,关系融洽,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人。人类的朋友首先是人。人不可能和畜牲交朋友,成为朋友。也就是说人类的朋友是人,畜牲的朋友是畜牲,和畜牲成为朋友的肯定是畜牲。
狗是人类的朋友,是爱狗人士为了掩盖自己是畜牲的真面目,编造的一句话,谎话千遍成真理。爱狗人士天天喊狗是人类的朋友,造成了很多人误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
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最长说的爱狗人士有这么几类:一宠物狗生意链上的爱狗人士,其实它们主要是为了发财利益,鼓动人们大量养狗。卖宠物狗的,生产和卖狗粮及附属用品的。二是为了自己出名(什么家)弄个网红之类的,搞个另类,不然谁知道他是谁。这种人喜欢在网络媒体,标榜自己是极端爱狗人士,赚流量混脸熟。赢得很多爱狗人士的追捧。三是对人类怀有邪恶的心理,养狗祸害人类的社会渣子,这部分爱狗人士,遛狗不牵绳不给狗带嘴套,造成多少人害怕恐慌。杭州狗爹就是代表。狗大小便遍地,污染环境,给环卫工人增加劳动强度。狗咬人后不负责任,抱狗逃窜,或者不承认。这种爱狗人士就是人渣,我国每年狂犬病死亡人数超过五百多人,它们说比车祸少的多,这是人说的话么?这不是人渣是什么?四是一部分受蒙蔽的养狗人。这部分爱狗人士很自私,它们只顾自己的感受,不顾及别人害怕狗的感受。大喊狗不咬人。狗咬人不是狗问题。这部分爱狗人士不养狗后它们对狗也是反感。因此狗是人类的朋友,纯粹胡说八道满嘴喷粪。狗是爱狗人士的朋友,狗是畜牲的朋友,不是人类的朋友。
贾浅浅,刘傲夫,余秀华在现代诗坛中风声水起,你怎么看
存在就是硬道理。
所以,他们的风生水起(题主“声”字写错了哦!)自有他们风生水起的道理,因为前面两位的诗我没看过什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不作评论。
但余秀华的诗还是读过一些的,下面我就以我2015年2月2日余秀华刚红时写的一篇文章来谈谈我对她诗的一点看法吧!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文/十三谷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在网上,一则新闻突然弹了出来:脑瘫农民女诗人余秀华火了,红了!对于她的火与红,我没有一点惊讶,她难道不该红吗?她的火是必然的,只是迟早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她早该火了,她终是红了!
13年我到东湖社区论坛时,主要在小说纵横和诗词歌赋版块发帖,然而我关注最多的却是新诗歌。在那里,最打动我的诗歌就是余秀华的,在那时我就收藏了她的网页,时不时翻一首她的诗来欣赏。
对于新诗,我始终觉得自己是个门外汉,但这并不影响我去欣赏我喜欢的诗歌。当我看到余秀华的诗歌时,我的内心一下产生了强烈的震撼。
她的诗是那么特别,与众不同,不说是鹤立鸡群,但绝对是一股强劲的台风,瞬间席卷了我的心房。
我一口气看完了她在东湖新诗歌上所有的主题帖,包括她对其他诗友的评论,依然是意犹未尽。
她诗的独特征服了我。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是她的成名作,就是它让余秀华一下红透了半边天,但我觉得这并不是她写得最好的诗歌。我不是标题党(今天且借她的标题做一回标题党了),对于余秀华这样大胆的标题我也早已习以为常。
我觉得她很多诗歌都比这首好多了。
她的诗率真,灵气、大胆、前卫、没有做作,更重要的是独特,总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很入心。
最初打动我的是《那人已逝,那情已逝,而诗孤独》组诗。
在文字上,我一向追求唯美、婉约,带点忧伤的风格,无疑,这个标题符合我的审美。再读下去,果然,诗的内容也没有辜负我,我一眼就喜欢上了。仅以其中第一首为例。
你在钟祥,我在横店
在地理上,我从属于你,如一片叶
卷曲在你的袖口上
你醉酒的时候,我就有跌坠的危险
更多的时候,两种方言以汉水为界
冷暖自知
想象你走过的路线,一定有些出入
以莫愁湖为中心,你一反一正就绕过冬天
没有水源的莫愁湖如果干枯
湖底会有横店的地图,如一只蝴蝶
而淤泥里的女子,是多么容易叫人忽略
此刻,我写下这些
总是责怪自己学不会飘过钟祥街头那些女子的
妩媚
这样的文字清新、明净,一下就抓住了我的心,读完,我的心有隐隐的痛。
这是多么无可奈何的爱啊,连地理条件都决定了这样爱情的不平衡。
谁说爱情没有卑微,纯是鬼话。
在爱情里投入越多真情的人注定会被伤得越深,爱得越深的人也注定会爱得更痛,甚至是卑微。
但心甘情愿。
一直喜欢听陈瑞的歌,也特别喜欢她的《尘埃里的花》,其中第一句就是:爱上了你,心就低到尘埃里了。
爱情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平等的,也有无奈、无力与心痛。
“我从属于你,如一片叶,卷曲在你的袖口上,你醉酒的时候,我就有跌坠的危险”,这是多么悲哀的爱情,叶子的轻微与默默无闻深深刺痛着人的心。
人也许只有在醉了的时候才是最忠实于本心的吧!
而那时“我就有跌坠的危险。”更是让人多么心痛,欲爱而不能的痛,有谁能懂?于是“更多的时候,两种方言以汉水为界,冷暖自知。”不是不相爱,而是不能爱,于是,两颗相爱的心只能遥遥相望,各自心酸,各自心痛,这是我的理解。
“而淤泥里的女子,是多么容易叫人忽略此刻,我写下这些总是责怪自己学不会飘过钟祥街头那些女子的妩媚”。一个渴望爱情的女子,却没有足够的勇气,在当时我能够理解,现在我更能够理解了。面对欲罢不能的爱情,也许有自卑、也许有彷徨,也许还有很多很多其它的原因,但无奈与遗憾是肯定的。
在东湖社区论坛,余秀华的头像非常妩媚、性感,我一度以为那就是她本人,甚至一度觉得那些魅力十足的文字也只有这样蛊惑迷人的人才能够写出。
在我的想象里,余秀华应该是一个冰雪聪明,明艳动人的女子。她应该是一位像绝大多数喜欢文字、经营文字的女子一样衣食无忧、优雅、迷人。
那么,这样无奈的爱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不想去深究,但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爱情。
当余秀华被媒体真实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完全惊呆了!
那么,这样悲哀的爱情还有什么让人不可思议的呢!
再次让我内心一震的是在14年8月份的《当代诗人诗作》上看到余秀华的一首《手(致父亲)》。
我要挡在你的前面,迎接死亡
我要报复你——乡村的艺术家,
玩泥巴的高手
捏我时
捏了个跛足的人儿
哪怕后来你剃下肋骨做我的腿
我也无法正常行走
请你咬紧牙关,拔光我的头发,戴在你头上
让我的苦恨永久在你头上飘
让你直到七老八十也享受不到白头发的荣耀
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
然后,请你远远地走开不要祭奠我
不要拔我坟头新长的草
来生,不会再做你的女儿
哪怕做一条
余氏看家狗
作为一个脑瘫患者,这与生俱来的伤痛有多深,恐怕我们常人无法体会。
曾经幼稚无知的我何曾没有恼恨过父母没有给我天生丽质的容貌呢,而余秀华面对的还是伴随一生的残疾啊,她该有多么地哀痛?!我无法想象。
就在去年,我所任教的班级里就有一位脑瘫学生,走路摇晃,吐字不清,但头脑特别聪明。
因为严重的平衡失调,他的文字科目一塌糊涂,而写字相对少的理科却不弱。于是,一年来,我的语文次次都被他拖了后腿,很有几次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们班的语文就是名列前茅了。
整整一个学年,他的语文几乎没有突破过50分,因为他根本无法好好写字,考场作文基本是不动笔,阅读一般也做不完,就是做了的题目,字迹也是潦草难辨。
考场是无情的,闭卷考试的时候,谁会知道他是一个天生脑瘫的孩子呢?
而我从没有怨恨嫌弃过他,有的只是深深的同情和心痛。我想我们只是师生,他就算是拖了我的后腿,也就一年吧,而他的脑瘫却是伴随他一生的痛啊!
他后面漫长的人生道路将要如何走下去,每每看到他,想到他,我的心就痛。
而余秀华说,她写字时一般要用右手按着左手腕才可以,但就算是这样,每写一个字于她都是那么艰难。
她当初选择诗歌这种文学载体的原因就是因为诗歌的文字相对要少。
完全可以理解余秀华对父亲的“报复”。“我要挡在你的前面迎接死亡”,“让我的苦恨永久在你头上飘让你直到七老八十也享受不到白头发的荣耀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然后,请你远远地走开不要祭奠我”
看到这样的句子,我的眼里只有泪。人生最不能选择的就是自己的出生,谁愿意一出生就注定这样的命运?!她的痛苦,她的挣扎,她的痛恨,我们完全可以触摸,可以感受。
那么,我们可以痛恨谁呢?当然是“始作俑者”——给予我们生命的父母!于是便想到了报复,是的,报复,用什么方式呢,——死!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痛以致让她想到如此终极的方式呢?我的心里还是只有痛。
父亲是爱她的,这一点毫不怀疑。
“哪怕后来你剃下肋骨做我的腿我也无法正常行走”,“然后用你树根一样的手,培我的坟”。
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谁愿意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孩子?于是,父亲愿意剃下肋骨去做她的腿,她也可以想象如果她真的死了,父亲用树枝一样的手去培她的坟。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亲情?
如果永远是如果,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亲情是天生的缘分,谁也割舍不了,就算是这样尴尬痛苦的父女情,她说“来生,都不会再做他的女儿,哪怕做一条余氏看家狗”。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了“看家狗”前面还是冠以了“余氏”。
就算是这样悲惨的身世,她还是无法割舍这血浓于水的亲情。
这个结尾是感人的,它把作者复杂纠结而坚定的情感推向了最高潮。透过这似乎决绝的文字,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带着斑斑血泪的痛苦、无奈而凄凉的心。
如果说余秀华的诗歌还仅仅停留在这样一些伤痛的文字上,那么她是不足以打动我的心的。
世上的伤痛有千种万种,它们确实可以拨动我们内心柔弱的心弦。重要的是一个人如何去面对人生中的苦难。
我们看到的是,余秀华在命运面前没有退却、沉沦,而是接受,并且抗争。她对美好爱情的憧憬与渴望,她对亲情的不舍,虽然带着伤痛,带着无奈,但依然感人。
余秀华其实是勇敢的。她的生命充满了爆发力。她的诗歌,饱满而有冲击力,她的大胆令我震惊,她别样的才气令人佩服。我们再欣赏下面一首诗歌。
亲爱的,我们去做爱
我们要在山坡上,在杜鹃歌声里
我们要在阳光下,在风吹草低处
在生活的f调上
在生命的落败平原
亲爱的,我喜欢你的体毛迎风如旗
我喜欢一只蛐蛐在那里居住
如果你把我体内的白雪打开
将滋润两岸的杨柳桃李
你要大声地叫,象狼一样叫
亲爱的,我是你这一刻的女人
我是大地的女人
身上将长满五谷杂粮
说实话,我可能永远也写不出如此大胆的文字,就算我的小说,也永远不会写。但当我看到这些诗句的时候,我突然就想,是不是我一直以来都过于狭隘呢?我追求的唯美是什么?我甚至不屑去写一些什么,是不是我的文字就那么纯粹呢?我有点茫然了。
但,这些文字,我是喜欢的,我不得不承认。
其实,世间万物都可归结到一个最原始的话题,那就是“爱”,没有了爱,一切都是空无的。那么,我们为何要谈情色变,谈爱色变呢?
和大地做爱没有错。
天和地在做爱,山川和河流在做爱,风花和雪月在做爱,小草和阳光在做爱,鸟儿和云儿在做爱……
很欣赏这首诗帖下面的一则评论:
或许,这样一个张扬的标题,会吓倒那些自认为高雅而在人前故做脱“俗”的人罢,标题党就更不必去说。殊不知,大俗即大雅,俗到极处,又何尝不是雅呢?以雅写俗,以俗写雅,也该是所谓文人墨客可以追求的境界。即如此诗,以花鸟虫鱼为相好,以山川河流为情人,以蓝天白云为至爱,那么,这样的爱,就做得!于是,浣秧插麦,爬山淌水,哪一样不是在做爱呢?——作者苏堤。
当然,这首诗的亮点依然在结尾:“我是大地的女人,身上将长满五谷杂粮”,读到这,我们会不会哑然失笑,然后,是不是有一种肤浅的自我感觉呢?
这就是文字的境界和高度,我想,能够走入这种境界和高度的人不多。
在文字里摸爬打滚,我有时就特别迷糊,到底什么样的文字才算是好文字呢?
我想,应该还是那些能打动人,能够走入人内心深处的文字吧!
我相信余秀华的红绝不是偶然的。我欣赏她的诗,喜欢她的诗,更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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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巴萨输给巴黎后其他球迷都叫好
原因很简单:巴萨太强了。
一个人过于强悍,他的敌人肯定比朋友更多。足球更是如此。最近10年,巴萨拿了10届欧冠里的3届、10届西甲冠军里的6届。毫不夸张地说,最近10年的欧洲和西班牙足坛,其实就是一部列强反抗巴萨统治的血泪史,把巴萨拉下马,就等于离出头不远了。
所以,当巴萨输了,而且是输给巴黎这样他们本不该输的对手,能不让人感到过瘾、能不鼓掌叫好吗?巴萨强大的令人讨厌,他们的统治也维持了太长时间,欧洲足坛应该到改头换面的时候了。这就是巴萨输球,其他各队球迷都叫好的心理根源。
巴萨还有个梅西,那也是个强起来变态的主儿。单是拿了那么多金球,就足够被人恨好一阵子的了。最招人恨的球队+最招人恨的球星,巴萨轰然倒塌,能不普天同庆吗。
而且,题主所列举的皇马、曼联、阿森纳和拜仁,都在巴萨脚下吃过亏。皇马不用说了,曼联、阿森纳和拜仁也曾在欧冠被巴萨痛击。
利物浦球迷骂巴萨,这个还真不清楚,因为利物浦现在连欧冠都很难进,和巴萨并无直接正面冲突。究其原因,大概就和当初董卓被诛、老百姓争相用他的尸油点天灯,心态上是一样的吧。
至于题主问巴萨球迷为什么让人讨厌,这种比较不和谐的话题,还是放在球迷论坛里乐呵乐呵吧。咱不上你这个当。
好了,关于黄狗头像怎么弄好看和狗为什么会成为人类的好朋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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